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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09:03    来源:怀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关注,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有效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本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执法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办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推进、指导、协调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要求局机关各科室、执法队负责职责范围内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及时回应各类涉城网络舆情,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本局通过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怀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并主动公开部门规章、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等信息60余条;加强与融媒体互动,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下发指引和宣传海报3200次,开展社会宣传64次,刊登新闻稿件293篇。接受了社会监督,增强了政府公信力,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部为邮寄申请,上述4件申请均已按期答复,其中予以公开信息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3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本局以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对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式公开,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局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更新本单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部门文件、重点领域等信息;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及调整,确保相关信息定位精准、分类明确、结构合理。

  (六)教育培训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质量,本局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学习培训,全年共组织信息公开专题培训4次,参与培训230人次。通过学习,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新做法、新经验,不断强化工作人员使用平台的熟练度和精准度。

  (七)落实监督保障

  严格对照市、区有关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的通知开展本单位专项自评、整改,落实好有关工作,确保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回应及时、服务实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薄弱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队伍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工作人员信息业务能力偏弱;二是主动公开的方式还不够丰富;三是公开的信息在深度和广度上有待提高等。

  (二)改进措施

  1.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政务信息撰写、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知识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务信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新媒体使用,通过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方式,融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于一体,不断提升稿件质量,加大宣传稿件报送力度,充分展现天门城管人的良好风采和光辉形象,为城管工作环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强化执法社会监督,推进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事中公示和事后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城市管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利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公开平台,向社会依法公开城市管理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3.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充分利用多元化媒体平台,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占道经营、燃气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提供“看得懂、看得全”的信息,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