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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09:25    来源:怀柔区司法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高效运转,形成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法治综合科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指定2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区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条,其中,重点工作14条,重点领域77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区司法局共收到信函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均已按期答复。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遵循“谁产生、谁审核”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确定双轨审核制度,先由拟公开政府信息的撰写者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部门主管领导三审,后经法治综合科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及主管领导分别进行审核后方能进行公开,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将区政府网站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同时利用“怀柔普法”微信公众号、“怀柔普法”微博账号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聚焦群众需求,对依申请公开咨询电话开通呼叫转移功能,确保工作日及时接听回复群众的咨询。

  (六)教育培训情况及监督保障情况

  积极参加区政务服务局组织的关于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等方面的培训,同时通过自行开展案例分析、科室研讨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和发布流程的认识和实务水平。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监督自查,每季度依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进行梳理,加强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和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应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能力不足。改进情况:一是建立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建立行政复议答复书、答辩状等材料的内部审查及风险研讨机制。二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应诉方面的培训。三是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和交流,主动回应群众的关切,满足申请人的合法合理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