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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09:02    来源:怀柔区医疗保障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医保局按照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以抓牢重点信息公开和重点单位公开工作为主线,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北京市怀柔区医疗保障局按照区政务服务局要求,编制并发布《怀柔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在怀柔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25条信息,包括预决算情况、医疗救助情况、工作动态等,积极深化政策解读,努力回应群众关切。在政务新媒体“医保怀柔”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文章168篇,大力做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解读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人为自然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已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予以答复,不涉及复议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时性的要求,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文件做好保密审查,严格审批程序,规范信息发布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通过怀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工作情况,适时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定期公布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设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投诉举报受理电话,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措施有力、保障到位。做好信息公开培训工作,从干部入职培训开始,将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内容纳入培训计划。通过专题学习、案例教学等形式对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全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2次,累计培训46人次,全面提升我局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发布质量还有待提高,信息维护和更新不及时。

  改进措施:一是围绕重点,拓展信息公开力度。围绕医疗保险政务服务事项,形成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利用新媒体平台解读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具体业务信息,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二是完善流程,提升信息公开水平。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高信息人员的业务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