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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园林绿化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09:07    来源:怀柔区园林绿化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园林绿化局严格按照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打造服务型机关为目标,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有效拓宽信息公开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工作能力,积极促进园林绿化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组织领导

  政府信息公开既是中央、市区政务工作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具体体现,为此,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确保思想上行动上切实统一到中央、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上。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并按时准确报送系统月报12次,未出现延报未报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并及时在规定期限内出具答复告知书。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管理力度,强化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类政府信息审核把关。对主动公开信息严格要求科室在制定正式文件(红头文号文件,不含转发文件)时,在局办公系统发文稿纸中要标注信息属性,必须经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确认。

  对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类政府信息,要求科室应注意保存归档,因信息丢失或原信息被恶意篡改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如行政复议、诉讼等),由相关科室及其领导承担责任。

  (五)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完善“行政职责”“重点工作”“重点领域”等平台发布内容,及时更新业务办事指南。同时,按照区政府服务局编制政务公开全清单工作要求,重新编制2021年怀柔区园林绿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全清单内容。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局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