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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3 16:20    来源: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明确各部门和岗位责任,规范信息发布各环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示范区管委对各类信息积极开展梳理、上传工作,全年,通过首都之窗政务公开网站重点工作专栏发布10条,重点领域专栏发布6条;通过“雁栖湖国际会都”微信公众号推送120期355条,阅读量总数达55110余人次;通过公开电话解答雁栖湖游客关于示范区内游玩项目开放时间、停车服务、预约参观等各类问题500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单位不断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共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政府信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数量均为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开展具体工作过程中,有时还存在为了公开而公开的形式主义,没有严格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及时进行公开,部分公开栏目更新时间间隔较长。二是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年度任务,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开展机关内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推动工作人员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3年度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s://www.bjhr.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