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怀柔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19年10月30日起,对本通告划定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对怀柔区府东一条采取机动车单向通行管理措施,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
二、军队、武警、消防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等特种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三、对于机动车违反规定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5日
责任编辑:吴英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