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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卫生院

日期:2024-03-29 11:22    来源:区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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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卫生院

  一、医疗服务信息

  1、卫生院概况

  (1)卫生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

  ①名称: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卫生院(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②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庙城村

  ③ 法人代表:刘利英

  ④所有制形式:全民所有制

  ⑤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镶牙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B超、中医科、慢病科、院前急救、康复医学科

  ⑥床位数:20张

  (2)职能科室设置: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

  (3)专家信息:

  计建华 副主任医师 外科 应诊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00 - 11:30下午1:30 - 5:00

  冬季上午8:00 - 11:30下午1:00 - 4:30

  (4)卫生院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庙城村

  (5)交通提示:自怀柔汽车站乘H60路/H10路到庙城十字街下车向南步行717米;自怀柔汽车站步行593米,至下元街东口站乘H5到庙赵路北站。

  2、主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

  (1)公开形式:执业登记名册

  (2)查询方式:到办公室查询

  3、就诊程序(须知)

  (1)门诊

  ①门诊时间:

  A:全科(儿科)

  夏季:周一至周日上午8:00 - 11:30、下午1:30 - 5:00

  冬季:周一至周日上午8:00 - 11:30 、下午1:00 – 4:30 (节假日不休息)。

  B:外科、中医科、口腔科、妇科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 - 11:30 ,下午1:30 -5:00

  冬季:上午8:00 - 11:30 ,下午1:00 - 4:30(节假日休息)。

  C:预防保健科:

  免疫规划疫苗:周一上午8:00 - 11:00

  非免疫规划疫苗:周三上午8:00 - 11:00

  卡介苗:周一下午1:30 -3:00

  成人接种:周三下午1:30 -3:00(法定节假日除外)

  ②就诊程序:挂号→到相应科室就诊→开检查单→划价、交费→到相应科室检查→到就诊科室开方→划价、交费→取药离院

  (2)急诊

  就诊程序:挂号→急诊科就诊(急诊在门诊大厅一楼南侧)→划价、交费→取药离院

  (3)住院

  ①办理程序:门诊开住院通知单→到药房交住院押金→到护理部找住院护士和住院医生→住院护士安排患者住院

  ②预付费规定简要内容:药房根据医师开具的住院证上提供的押金额度收取预付费

  4、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

  (1)办理依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2)办理程序:到办公室提出申请→出示有效证件(患者身份证明和复印者身份证明)→院方审核有效证明文件并复印有效证明文件留底→复印→核实、盖章→缴费

  (3)费用情况:0.4元/张(A4纸)

  5、便民措施

  (1)免费为行走不便的患者提供轮椅使用

  (2)免费在门诊为患者提供冷热水使用

  (3)对老弱病残孕实行先挂号、先就诊、先划价取药的“三优先”服务

  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

  1、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

  (1)公开形式:公示栏、滚动屏

  (2)查询方式:门诊大厅及电话查询

  2、住院病人费用清单

  (1)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

  ①清单内容:床位费、西药费、中药费、治疗费、护理费、手术费、输氧费、心电图费、化验费、频谱费、放射费、B超费、诊疗费、取暖费、陪床费、检查费、其它、合计

  ②查询方式:电话查询、向药剂科咨询

  三、卫生院制订的廉政纪律和行业作风建设方面的主要内容

  1、庙城卫生院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了维护医学的圣洁和尊严,拒绝红包、提成和回扣,我卫生院郑重向社会承诺:

  (1)始终坚持以奉献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

  (2)时刻铭记“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誓言。

  (3)竭尽全力解除人类之病痛,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

  (4)救死扶伤,不辞艰辛,执着追求。

  (5)畅扬廉洁医风,拒绝红包、回扣、提成、礼品和宴请等,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6)拒腐蚀,永不沾,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

  (7)我卫生院如有违反规定,自愿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2、社区民主监督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要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向社区聘请义务监督员。

  (2)应建立和完善社会民主监督体系,中心(站)设意见箱或意见本,发放征求意见卡,定期召开座谈会,认真主动听取社区居民对中心(站)的工作意见、建议和要求,加强廉政、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更好地保障社区居民的健康。

  (3)应该设立社会民主监督的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日常事务工作。

  (4)负责社会民主监督员口头或书面所反映的意见、建议的受理、登记、汇总,中心(站)应进行认真负责的调查处理并加以督促改正。

  (5)要密切与社会监督员的关系,随时向他们通报工作和重大决策,虚心听取他们对本中心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并为他们行使社会民主监督权利提供各种方便。

  (6)应定期召开社会民主监督员的例会,定期研究群众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2024年3月29日,经与区卫健委核实,信息无误。

责任编辑:王鑫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