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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宗悦

日期:2021-04-22 09:59    来源:怀柔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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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宗悦(1921—1967),男,怀柔县一渡河村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1940年参加八路军,194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历任班长、排 长、连长、连指导员等职。1946年7月,转入地方武装部队,历任怀柔县武委会副主任兼四区武委会主任、怀柔县县大队五连连长、怀柔县县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等职。刘宗悦作战勇敢,曾多次立功受奖。1945年在攻打新保安战斗中身先士卒,率全连战士猛打猛冲身负重伤(后被定为二等残疾甲)。新中国成立后组织上在县里给他安排了领导职务,他坚持回到农业生产第一线。1950年后,先后担任中共一渡河村支部副书记、书记、峪口乡党总支书记、北宅乡乡长、中共峪口高级社总支部书记、中共"八一"公社峪口生产队(辖三村)支部书记,1959年后一直担任中共一渡河大队支部书记。
  1950年回乡后,响应党中央"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号召,率先在村里组织成立互助组,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后不顾伤残的身体,为改变家乡贫穷落后的面貌,带领全村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兴修水利、削坡治岗、修整农田、发展林果,实行科学种田和果树科学剪枝,终于换来了一渡河粮食连年增产和林果丰收,使这个村由吃国家返销粮变成向国家交售余粮。到1965年,一渡河粮食总产由解放初期的15万公斤,增加到32万公斤,增长一倍多。全村干鲜果总产合作化前为10万公斤,1965年达到30万公斤。农业生产总收入合作化前为6.7万元,1965年达到18.7万元。成为北京郊区山区建设和农林牧全面发展的先进典型。刘宗悦也被评为北京市农业劳动模范。1964年被评为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并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6年被选为北京市贫下中农协会副主席。
  刘宗悦担任农村基层干部十几年,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团结支委一班人,遇事和群众商量,坚持参加集体劳动,为改变一渡河村面貌做出了贡献,得到广大党员,群众拥戴。
  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一渡河被污为"黑典型",刘宗悦也被揪斗,受到残酷迫害。有一次"批判会",日夜轮番"批斗"达12天半,批斗时拳打脚踢。刘宗悦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于1967年5月9日,被迫害致死。
  1978年5月8日,中共怀柔县委为刘宗悦平反昭雪召开了追悼会。同年12月,中共北京市委为刘宗悦平反昭雪,恢复名誉。1990年,中共怀柔县委、怀柔县人民政府在一渡河村为刘宗悦修建了纪念碑。
  经核实,此信息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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