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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一二三四”工作法保障依法决策

日期:2023-04-07 16:11    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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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区坚持“一二三四”工作模式,着力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一个细则”规范依法决策程序。出台《怀柔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主体、事项范围、程序要求,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效性,严控决策风险。指导决策承办单位规范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决策程序。

  二是“两张清单”亮明重要决策事项。确定并公布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坚持动态管理,2023年公开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5项;按月公开接受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应公开尽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三是“三重审核”严把常务会议题关。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法治、审计和社会风险“三同步审核”制度,未经“三同步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提请常务会审议。2023年一季度上会议题58项,全部经过“三同步审核”,提出意见60余条。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

  四是“四项监督”压实依法决策责任。将重大行政决策承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法治审核队伍作用发挥和保障等情况,纳入区委巡察、法治督察、领导班子考核和政府绩效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意识。


责任编辑:王鑫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