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措施】
对达到检查验收质量标准的实施面积,按照秸秆粉碎覆盖还田35元/亩、免少耕播种35元/亩的标准核发补贴资金。
【政策依据】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北京市怀柔区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抑制关键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作业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农发 〔2023〕 20号)
【实施要求】
各镇(乡)应根据本地土壤状况、气候和自然条件、种植制度、农艺要求以及机具配备等情况,按照节本增效和保障作业质量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确定秸秆粉碎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等作业技术模式。
【补贴对象】
在本区范围内具备秸秆粉碎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二项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能力和条件,满足实施要求的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和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统称作业单位)。
【补贴标准】
对达到检查验收质量标准的实施面积,按照秸秆粉碎覆盖还田35元/亩、免少耕播种35元/亩的标准核发补贴资金。年度同一地块秸秆粉碎覆盖还田只补贴1次,以秋冬季作业为主;年度实施两季免少耕播种作业,同一地块允许享受2次作业补贴。对达到作业要求(附件1)并通过核验的实施面积,给予作业补贴。
【补贴流程】
采取“先干后补”的方式,由区农业农村局确定作业主体为补贴对象,作业主体必须与作业镇乡签定作业合同,补贴对象作业机具须装有作业监测终端,在作业数据上传到北京市农机调度中心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线上核验,核验通过给予作业补贴。区农业农村局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资金需求,补贴资金下达后由区财政局调整指标至镇(乡),由镇(乡)拨付至作业单位。
【办理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