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违反交规也可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律师“以案释法”之刑法篇
案情简介
一日,黄某外出,通过斑马线时,突然一时兴起,原路折返。这时,刘某骑着电动车正好经过,黄某的突然折返让刘某躲避不及,双方发生了碰撞,均倒地受伤。倒地时刘某的头部碰到路沿,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黄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作为行人,黄某的行为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以案释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律师提示
无论是机动车司机还是行人,只要达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两个:一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二是发生重大事故。
我国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固然很多,但其中最主要和最核心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所以违反了该法,就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即符合了交通肇事罪的第一个构成要件。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所以,行人也当然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调整对象。
对于第二个构成要件,何为重大事故?《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及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作出明确的界定,即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或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或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达三十万元以上的。《解释》还规定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六种情形,若交通肇事致一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也认定是重大事故,以交通肇事罪处罚。
因此,任何人(包括走路的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只要是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事故,都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行人和驾驶人要增强交通意识和法治观念,遵守规章,宁等三分不抢一秒,避免贪图一时方便酿成悲剧。
稿件来源:首都律师以案释法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