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新生儿,犯什么法?
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30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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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弃新生儿,犯什么法?

——律师“以案释法”之刑法篇

  案情简介
  张某与其男朋友交往期间怀孕,后二人分手。2019年3月2日,张某在家里自然分娩,产下一名男婴。8天后,张某将儿子遗弃到派出所门口附近,后被派出所民警发现送到福利院。随后民警到张某家里将其抓获。
  对于张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以案释法
  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本案中,张某明知自己应履行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将出生8天的儿子遗弃派出所门口,符合遗弃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张某应以遗弃罪来处罚。
  法院判决张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律师提示
  当前由于各种原因,遗弃婴儿的情况多有发生。但并不是所有遗弃婴儿的行为都构成遗弃罪,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抚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婴儿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抚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
  2、如果是以不抚养婴儿为目的,将婴儿遗弃在热闹的街区,或者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生活中,因为抚育婴儿负担重,或者患病等原因而将孩子遗弃在这些地方的情况很多。
  3、如果将婴儿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或者一般人无法施救和察觉的郊外,导致婴儿因无人发现而死亡或者重伤的,不构成遗弃罪,而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稿件来源:首都律师以案释法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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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