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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指南

日期:2023-07-24 17:10    来源:怀柔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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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APEC商务旅行卡简介

  APEC商务旅行卡(英文全称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以下简称“旅行卡”)是APEC各经济体之间的签证便利化措施,旨在促进APEC各经济体人员的商务往来。持卡人事先经APEC相关经济体批准后,5年内无须办理该经济体入境签证,可凭有效护照和与该护照相关联的旅行卡自由往来于上述经济体之间。旅行卡有效期最长为5年,每次入境可在有关经济体停留60天至180天不等。持卡人在各经济体主要出入境口岸享有使用旅行卡专用通道快速通关的便利,但不能免除进出各经济体时填写各类出入境表格的要求,也不享有其他特权与豁免。

  二、适用地区

  目前,APEC 21个经济体均已加入该计划,这些经济体包括: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北、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智利、秘鲁、墨西哥、美国、加拿大和俄罗斯。其中美国和加拿大目前为过渡成员,不审批其他经济体的旅行卡申请,但为其他经济体持卡人提供签证申请及入出境通关便利。内地、香港和台湾地区人员往来按照现行人员往来办法处理。

  三、颁发对象

  北京市国有企业、注册地在北京市的非公有制企业(包括私营企业、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企业等)的高层管理人员、主要商务人员及技术人员。

  上述人员须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因工作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且无刑事犯罪记录。

  四、受理单位

  1.具有北京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报资格的国有企业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办”)申报。

  2.经市外办认定的部分“实力强、信誉好、需求大”的外向型非公有制企业(以下简称“直报企业”)向市外办直接申报。

  3.其他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企业注册地区政府外事部门或市外办授权的其他初审单位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向市外办申报。根据相关规定,各区政府外事部门,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中关村海淀园管委会、中关村昌平园管委会、中关村丰台园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贸促会、市投促中心、市文资中心、北京外企服务集团,负责受理本区、本系统业务联系范围内企业提交的旅行卡申请并进行初审。

  五、申报材料(均需通过系统提供电子版扫描件)

  (一)企业资质相关材料(实行“一次建档、一年有效、年度复审”)。

  ①北京市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单位年度审核备案表。

  其中直报企业在“申办单位”一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上报市外办。其他企业在“申办单位”一栏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初审单位”一栏由企业注册地区政府外事部门或市外办授权的其他初审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企业简介。

  包含员工人数、总资产和负债、上一年度纳税额和进出口额、国内外发展特别是当前与APEC经济体经贸合作情况等。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员工人数应为10人(含)以上,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含)以上,已开展务实境外业务。(可参照所提供模板撰写, 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④与其他经济体业务往来证明。

  对加工制造或货物贸易进出口类企业,可提供购销合同、进出口单据等进出口额证明材料作为业务往来证明;对难以提供进出口额证明的企业(如金融、网络科技类企业),可提供合同或项目计划书作为业务往来证明(如材料为外文需同时附中文翻译件或文字说明,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⑤企业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管理使用责任承诺书(可参照所提供模板撰写, 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⑥上一年度企业完税证明(如税务部门尚未提供上一年度的证明,可提供上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⑦纳税信用级别证明。其中,纳税信用级别为B、M级的,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信用级别证明(如税务部门尚未提供上一年度的证明,可提供上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级别证明)。  

  (二)申请人相关材料(1-8请从系统报送;9请线下报送至市外办。)

  ①北京市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人审核表。

  其中直报企业在“申办单位”一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上报市外办。其他企业在“申办单位”一栏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初审单位”一栏由企业注册地区政府外事部门或市外办授权的其他初审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应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主要商务人员及技术人员(应与“《北京市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人审核表》”中“工作部门及职务”项对应一致);申请表填写应详实准确,包括申请人标准证件照;申请人应在签名框内签名,勿写出边框。

  ③申请人简历(需包含申请人自高中毕业后至今的完整教育经历及工作经历,上述经历的年、月份不可间断,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④申请人在申办单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6个月以上)或企业所有人出资证明。

  ⑤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时间段为从申请人出生日期起始到提交申办材料截至)。

  ⑥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需提交个人完税证明。

  ⑦对难以提供进出口额证明企业(如金融、网络科技类企业)的申请人,需提交过去一年曾获发的其他经济体商务类签证。

  ⑧制卡所需电子文件材料格式要求

  申请人证件照。建议以像素为宽300、高400的照片为佳。必须为白底彩色照片,不接受黑白照片。

  申请人签名。请提供清晰的汉字签名,不可提供汉语拼音签名。如:张三。建议电子签名以像素为宽300、高150的照片为佳。签名不应带有边框,文字充满图片。

  申请人所持中国护照带照片页扫描件。建议以像素为宽500、高707的照片为佳。护照剩余有效期不少于1年,建议有效期不少于5年。

  ⑨旧卡。(用于办理旧卡注销手续)

  六、工作流程

  通过线上系统申请旅行卡等 

  (一)系统登录 

  1.网址:http://wb.beijing.gov.cn/home/wsbs/

  请点击“APEC商务旅行卡业务”“在线办”。

  2.用户注册

  请以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用户名注册使用。建议固定办理此项业务的工作人员,做好系统日常维护工作。实行先建档备案后申请旅行卡程序。

  (二)企业建档备案流程

  对企业资质审核实行“一次建档、一年有效、年度复审”。

  1.初审。企业按“五、申报材料”中“(一)企业资质相关材料”要求备齐材料。具有北京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报资格的国有企业和直报企业负责对本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加盖单位公章从系统报送至市外办。其他企业将申报材料通过系统报送至初审单位,初审单位在《北京市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单位年度审核备案表》填写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通过系统上传至市外办。

  2.市外办审核备案。市外办在接到初审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或直报企业上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对于存在问题的事项,通过初审单位或直接向申办单位反馈意见,申办单位根据反馈意见补齐补正相关材料。

  3.在企业建档备案通过的自然年内,对同一企业不同人员递交申请,可免除提交《北京市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单位年度审核备案表》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仅通过系统填报《北京市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人审核表》及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在下一个自然年,企业需提交有关材料申请对企业资质进行复核。

  (三)旅行卡办理流程

  1.新卡办理流程

  ①初审。企业按“五、申报材料”中“(二)申请人相关材料”要求备齐材料,从系统“业务办理-商务旅行卡-APEC办理-新卡申办”进入填写并报送。具有北京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报资格的国有企业和直报企业负责对本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加盖单位公章从系统报送至市外办。其他企业将申报材料从系统报送报送至初审单位,初审单位下载企业申报的《北京市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人审核表》填写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系统并报送至市外办。

  ②市外办审核。市外办在接到初审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或直报企业上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对于存在问题的事项,通过初审单位或直接向申办单位反馈意见,申办单位根据反馈意见补齐补正相关材料。

  ③注销旧卡。如申请人持有尚未注销的旅行卡,请在申办材料通过市外办审核后,把需注销的旧卡或已失效的旧卡交到市外办大厅窗口,从系统提交旧卡注销申请。

  ④系统缴费。申办单位通过系统查询到市外办审核合格,通过系统缴费。市外办确认缴费,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办卡费用代缴工作。

  ⑤外交部审批。市外办通过“外交部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和审批系统”,将申报材料(公函、缴费单、以及其他电子版材料和信息)报送至外交部审批。外交部批准后将申报数据推送至16个APEC经济体领事机构。具体审批时限取决于外交部。

  ⑥相关APEC经济体审批。APEC经济体领事机构依次对申报事项进行审批,并将审批意见告知外交部。具体审批时限取决于各经济体。

  ⑦外交部制卡。相关APEC经济体完成审批程序后,外交部为申请人制卡,并通知市外办领取。制卡时限以外交部通知为准。

  ⑧旅行卡发放。市外办领回旅行卡后,于1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更新取卡信息,申办单位从系统“我的办件-待取卡”下载取卡凭证并打印,前往外事大厅窗口领卡。

  2.制卡前更换护照信息流程

  如果申请人在外交部制卡前更换新护照,可申请更换护照信息,步骤如下:

  ①材料报送。企业将更换护照信息申请公函和新护照带照片页扫描件从系统中“业务办理-商务旅行卡-APEC办理-制卡前更换护照”提交至市外办。

  ②材料审核。市外办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

  ③报送外交部。市外办审核合格后,于1个工作日内通过“外交部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和审批系统”上报更换护照信息申请。

  之后步骤同新卡办理5-6步。

  3.提前制卡流程

  相关APEC 经济体未全部完成审批程序前,如申请人希望前往已完成审批的经济体从事商务活动,可申请提前制卡。步骤如下:

  ①材料报送。企业将申请提前制卡公函从系统中“业务办理-商务旅行卡-APEC办理-提前制卡”提交至市外办。

  ②材料审核。市外办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

  ③报送外交部。市外办审核合格后,于1个工作日内通过“外交部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和审批系统”上报提前制卡申请。

  之后步骤同新卡办理5-6步。

  4.换卡流程

  如出现旅行卡旧卡破损、申请提前制卡后获更多经济体批准、旅行卡关联护照丢失、旅行卡关联护照签证页满、旅行卡关联护照过期等情况,可以申请换卡。步骤如下:

  ①材料报送。企业将申请换卡的公函、新旧护照带照片页扫描件材料通过系统“业务办理-商务旅行卡-APEC办理-换卡”报送至市外办,把旧卡原件交至市外事大厅窗口,并缴纳费用。

  ②材料审核。市外办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

  ③报送外交部审批。市外办审核合格后,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外交部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和审批系统”,将申报材料(缴费单及其他电子版材料和信息)报送至外交部审批,并向外交部转账缴费。

  之后步骤同新卡办理5-6步。

  5.补卡流程

  如出现旅行卡丢失的情况,可申请补卡。步骤如下:

  ①材料报送。企业将申请补卡的公函、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证明(或个人声明、单位证明、登报声明等)、旧卡复印件或旧卡卡号信息通过“系统业务办理-商务旅行卡-APEC办理-补卡”报送至市外办,并缴纳费用。

  ②材料审核。市外办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

  ③报送外交部审批。市外办审核合格后,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外交部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和审批系统”,将申报材料(缴费单及其他电子版材料和信息)报送至外交部审批,并向外交部转账缴费。

  之后步骤通新卡办理5-6步。

  6.注销流程

  如持卡人离开原工作单位,申请单位需办理旅行卡注销手续。步骤如下:

  ①材料报送。企业将注销卡申请公函通过系统“系统业务办理-商务旅行卡-APEC办理-注销”报送至市外办,并把旧卡原件交至外事大厅窗口。

  ②材料审核。市外办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

  ③报送外交部。市外办审核合格后,于1个工作日内通过“外交部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和审批系统”上报注销卡申请。经外交部审批后,将卡注销。

  七、收费标准

  每卡代缴外交部费用720元。

  八、办理时限

  鉴于各经济体签证审批时间不可控,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时限自申报材料通过系统报送后,一般为4-6个月,其中包括市外办8个工作日(含材料受理及审核5个工作日,缴费、信息上传及取卡3个工作日),外交部审批、16个经济体领事机构逐个审批及制卡等时间。

  九、投诉和建议

  北京市外办:010-55574235

  怀柔区外办:010-69644545

  十、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

  1.北京市外事综合服务大厅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6:30-18:00

  办公地点:北京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A座二层外事大厅

  联系电话:84187531

  2.怀柔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69644545

  电子邮箱:zfws@bjhr.gov.cn

  十一、相关表格材料

  1.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

  2.北京市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单位-年度审核备案表(非公有制企业)

  3.北京市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人审核表(非公有制企业)

  4.责任承诺书

  5.企业简介模板

  6.委托书

  7.简历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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