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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市管理委燃气服务中心落实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

日期:2021-08-10 15:40    来源: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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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5〕58号)精神,根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积极稳妥有序开展随机抽查工作,结合城市管理委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工作部署,加强本市燃气管理,维护燃气市场秩序,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全面促进燃气事业发展,规范燃气企业制度,着力解决非法供气、相关燃气安全隐患等问题,营造安全可靠的燃气发展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燃气供气企业检查
  区城市管理委每月对怀柔区9家燃气供气企业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如下:
  1.设施设备是否存在隐患问题、检验到期等问题。
  2.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知晓岗位安全职责和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等是否健全,应急物资、人员、设备等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4.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燃气经营许可义务。
  (二)组织第三方联合检查
  区城市管理委组织第三方检查机构,每季度对怀柔区9家供气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后续第三方检查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区城市管理委要求相关燃气供气企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并反馈整改报告。
  (三)燃气气质检测
  区城市管理委组织燃气气质检测机构,对怀柔区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及压缩天然气进行气质检测,后续由检测机构出具气质检测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记录,全程留痕
  建立健全检查记录的收集、保存和管理制度,每次随机抽查应有工作记录,详细记载检查情况,保证全过程、全方位跟踪记录。
  (二)落实责任,强化管理
  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应现场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向区城市管理委反馈整改报告。要求供气企业对用户履行安全检查义务,检查中发现隐患问题,要求用户限期整改,严重隐患及拒不整改用户,供气企业做停气处理。
  (三)注重培训,加强宣传
  加强相关检查人员教育培训,强化自身理论学习和实践执法能力提升。开展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注重积累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和问题,适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赫彦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