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文件精神,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将在市级注册成立的、参加年度检查且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列入随机抽查范围。社会组织年检于2020年7月检查结束,尚未开展双随机检查,暂无双随机信息公开。
责任编辑:王一飞
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文件精神,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将在市级注册成立的、参加年度检查且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列入随机抽查范围。社会组织年检于2020年7月检查结束,尚未开展双随机检查,暂无双随机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