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为加强对本区园林绿化、公用事业、能源运行等领域的事中监管和对各行业生产生活的监督指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2023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检查项目一、公共场所外语标识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区城管执法局
(二)检查对象范围基数
对区域内30家具有外语标识的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现场检查。
(四)检查比例、频次
实现年度全覆盖检查。
检查项目二、园林绿化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区城管执法局
(二)检查对象范围基数
对区域内公园63家及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三)检查方式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
(四)检查比例、频次
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个点位;双随机检查,按照公园≥1%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并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联合检查,根据园林部门移交案件线索开展。
检查项目三、公用事业、能源类运行、安全生产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区城管执法局
(二)检查对象范围基数
燃气供应企业10家,供暖企业22家,能源管线2处,电力企业1家,及不特定检查对象。
(三)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四)检查比例、频次
供暖季期间按照检查对象≥10%的比例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每季度对本行政区内电力及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依职责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每季度对燃气供应企业按照≥25%的比例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年度覆盖达到100%;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检查项目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区城管执法局
(二)检查对象范围基数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7家,生活垃圾处理单位1家,建筑垃圾消纳场1家,施工工地68家,及不特定检查对象。
(三)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四)检查比例、频次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按照年度≥30%的比例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实现年度全覆盖检查;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实现年度全覆盖检查;双随机检查,每月按照施工工地≥3%的比例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并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
五、检查结果的应用
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要求,按季度在区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通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