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日期:2024-03-06 11:01    来源: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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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区相关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一、检查主体

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二、管理对象基数、范围

管道天然气企业2家,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1家、液化石油气合作供应站3家、气瓶集散中心6家,液化天然气点供站6家、其他企业2家,合计20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2024年度城市管理领域燃气行政执法检查主要通过采取日常检查、第三方机构检查、重点内容专项检查、重大活动检查及“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含双随机抽查)。

根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燃气行业相关行业规范标准,每月对全区区域内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燃气供应企业及场站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并在每季度进行双随机全覆盖检查。

每季度组织第三方对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燃气供应企业及场站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以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检查主要包括各燃气企业相关台账记录检查、场站安全全面检查、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安全规范落实到位情况等。根据第三方出具的报告,区城市管理委相关科室督促企业对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整改。

每半年对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燃气供应企业现场取样进行气质检测,检测以双随机方式进行,企业全覆盖检测。气质检测机构出具气质检测报告。

四、检查项目

是否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是否建立本单位隐患台账;是否定期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对设备设施巡检;是否按规定对用户进行安全检查;场站设备是否防爆;是否具备防静电措施;场站布局及工艺是否符合要求;操作人员资格证书是否在有效期;是否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工作;消防、反恐、防汛等设备设施是否齐全;人员值班值守情况。

五、检查时间

2024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1月至12月。

六、检查结果的应用

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要求按照每季度在“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针对所检查出的隐患及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通报城管执法局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周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