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怀柔发改(审)〔2022〕31号
北京市怀柔区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小泉河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函》(怀水函〔2022〕266号)及《关于核准小泉河综合治理提升工程招标方案的函》(怀水函〔2022〕267号)收悉。为改善小泉河水环境,提升城市景观功能。经区政府审批通过,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小泉河综合治理提升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怀柔区怀柔镇、龙山街道、泉河街道。
二、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本次治理范围为京密引水渠下游至怀耿路桥上游约50米处,蓄水长度7.83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溢流堰19座、叠梁闸19座,敷设DN400钢筋混凝土引水管1094米等工程。
三、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控制在507.72万元以内(不含征地拆迁投资),资金来源由区财政安排解决。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规划、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并在开工前办理完成相关行政许可。
五、请你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京建法〔2018〕7号)要求,在工程建设中选用建筑废弃物再生品。
六、你单位是政府投资项目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第一责任人。你单位在支付工程款项时应采取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分账拨付,应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本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本项目实施要认真执行《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怀政办发〔2017〕18号)及相关规定,确保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七、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重新履行申报核准手续。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抓紧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怀柔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17日
(联系人:闫东; 联系电话:696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