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怀柔区红螺寺路21号外电源工程 (A栋)实施方案的批复

日期:2023-05-23 09:00    来源: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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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发改(审)202323

北京怀胜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怀柔区红螺寺路21号外电源工程(A栋)实施方案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怀柔区红螺寺路21号外电源工程(A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怀柔区红螺寺路21号外电源工程(A栋)。

二、建设地点:怀柔区红螺寺路21号。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自红螺寺110kV变电站出线,穿越京通铁路、京密引水渠至新建1#电缆分界室,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建设规模如下:

(一)土建工程:新建电力管线长度约773延米,其中新建12φ150+2φ150电力管线长度约545延米,穿越京通铁路φ1550钢筋混凝土顶管118延米(由铁路部门负责设计、施工),穿越京密引水渠φ2000mm钢筋混凝土顶管长度80延米,新建φ1050mm钢筋混凝土顶管长度30延米;新建电缆井14座;改造现状井3座;路面破复795平方米等。

(二)电气工程:敷设ZRC-YJY22-8.7/15kV-3*300mm2 电力电缆3946米,敷设48芯非金属光缆1937米,1座分界室电气设备安装。

四、总投资估算2954.56万元,其中:工程费2014.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92.67万元,预备费147.04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安排解决。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投资规模进行限额设计,不得突破投资规模。

六、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本市、本区有关政策,确保工程质量。项目有关用地、规划、环保、抗震、消防、施工等事宜请按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七、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事先报我委重新核准。

八、请你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京建法〔2018〕7号)要求,在工程建设中选用建筑废弃物再生品。

九、本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本项目实施要认真执行《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怀政办发〔2017〕18号)的规定,确保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十、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抓紧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联系人:于友洋;联系电话:69648863)


责任编辑:彭星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