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怀柔发改(审)〔2023〕33号
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怀柔科学城区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实施方案的函》(怀管〔2023〕83号)及《关于怀柔科学城区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招标方案核准的函》(怀管〔2023〕137号)收悉。为进一步提升科学城区域环境品质,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怀柔科学城区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怀柔科学城区域通怀路两侧及周边,南起杨宋镇耿辛庄村东,北至河防口村与111国道相连处,涉及环境提升整治19.2公里,总面积77公顷。
二、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对怀柔科学城区域通怀路两侧及周边进行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工程、庭院工程和电气工程。
三、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控制在9847.24万元以内,资金来源由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规划、环保、水务、园林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并在开工前办理完成相关行政许可。
五、请你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京建法〔2018〕7号)要求,在工程建设中选用建筑废弃物再生品。
六、你单位是政府投资项目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第一责任人。你单位在支付工程款项时应采取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分账拨付,应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本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本项目实施要认真执行《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怀政办发〔2017〕18号)及相关规定,确保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七、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重新履行申报核准手续。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抓紧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0日
(联系人:史子岳; 联系电话:696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