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怀柔区庙城镇延锋彼欧外电源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日期:2023-08-31 16:00    来源: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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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发改(审)202341

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怀柔区庙城镇延锋彼欧外电源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怀柔区庙城镇延锋彼欧外电源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怀柔区庙城镇延锋彼欧外电源工程。

二、建设地点:怀柔区庙城镇。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线杆工程、开闭器工程和拆改移工程。具体规模如下:

线杆工程:新建电杆26根(其中φ190×15m I级16基,φ350×15mT级8基,16米钢杆2基),架空导线JKLYJ/QN-10-240mm²3985米,ZRC-YJY-8.7/15kV/3×300mm²电缆76米,GYDY-48B1架空光缆1512米,GYDFH-48B1.1非金属管道光缆96米。

开闭器工程:新建6G开闭器1座及基础。

拆改移工程:拆除现状JKLYJ-95mm²×3架空线1000米,φ190×12mI级电杆9基。新设JKLYJ/QN-240mm²高压导线963米,JKLYJ/QN-70mm²低压导线916米,YJY22-8.7/15kV-3×150mm²高压电缆385米,YJY22-0.6/1kV-4×240mm²低压电缆45米,YJY22-0.6/1kV-4×50mm²低压电缆60米,新立电杆14基(其中φ190×15mI级12基,φ190×12mI级2基)。迁移并改造80KVA、160KVA、50KVA柱上变压器各1座。

四、总投资估算373.05万元,其中:工程费154.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7.37万元,预备费5.44万元,拆改移工程费79.31万元,地上物补偿相关费106.89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庙城镇政府各承担50%安排解决。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投资规模进行限额设计,不得突破投资规模。

六、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本市、本区有关政策,确保工程质量。项目有关用地、规划、环保、抗震、消防、施工等事宜请按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七、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事先报我委重新核准。

八、请你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京建法〔2018〕7号)要求,在工程建设中选用建筑废弃物再生品。

九、本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本项目实施要认真执行《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怀政办发〔2017〕18号)的规定,确保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十、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抓紧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31日

(联系人:于友洋;联系电话:69648863)


责任编辑:彭星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