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本区交通运输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管理与执法深度融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依据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一、地面公交行业
(一)检查主体
区交通局
(二)检查对象范围和基数
全区共有地面公交企业(含场站)5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区交通局在市交通委指导下,每月对辖区内地面公交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检查),抽查检查对象数量5家,抽取比例为100%,抽查频次为12次/年。
(四)检查项目
一是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是是否建设基础档案,三是是否落实主体责任制,四是企业资质是否齐全。
二、出租汽车行业
(一)检查主体
区交通局
(二)检查对象范围和基数
全区共有出租汽车企业1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区交通局在市交通委指导下,每月对辖区内出租汽车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检查),抽查检查对象数量1家,抽取比例为100%,抽查频次为6次/年。
(四)检查项目
一是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是是否建设基础档案,三是是否落实主体责任制,四是企业资质是否齐全。
三、汽车租赁行业
(一)检查主体
区交通局
(二)检查对象范围和基数
全区共有汽车租赁企业6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区交通局在市交通委指导下,每月对辖区内出租汽车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检查),抽查检查对象数量6家,抽取比例为100%,抽查频次为1次/年。
(四)检查项目
一是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是是否建设基础档案,三是是否落实主体责任制,四是企业资质是否齐全。
四、道路客运行业
(一)检查主体
区交通局
(二)检查对象范围和基数
全区共有道路客运企业7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区交通局在市交通委指导下,每月对辖区内道路客运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检查),抽查检查对象数量7家,抽取比例为100%,抽查频次为6次/年。
(四)检查项目
一是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是是否建设基础档案,三是是否落实主体责任制,四是企业资质是否齐全。
五、货运行业
(一)检查主体
区交通局
(二)检查对象范围和基数
全区共有危货运输企业10家,普货运输(含场站、网络货运)1104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区交通局在市交通委指导下,每月对辖区内货运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检查),其中危货运输抽取比例为100%,抽查检查对象数量10家,抽查频次为4次/年;普货运输(含场站、网络货运)抽取比例为18.12%,抽查检查对象数量200家,抽查频次为1次/年。
(四)检查项目
一是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是是否建设基础档案,三是是否落实主体责任制,四是企业资质是否齐全。
六、水运(海事)行业
(一)检查主体
区交通局
(二)检查对象范围和基数
全区共有水运(海事)行业4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区交通局在市交通委指导下,每月对辖区内水运(海事)行业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检查),抽查检查对象数量4家,抽取比例为100%,抽查频次为8次/年。
(四)检查项目
一是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是是否建设基础档案,三是是否落实主体责任制,四是企业资质是否齐全。
七、机动车维修行业
(一)检查主体
区交通局
(二)检查对象范围和基数
全区共有机动车维修行业99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区交通局在市交通委指导下,每月对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检查),抽查检查对象数量99家,抽取比例为100%,抽查频次为1次/年。
(四)检查项目
一是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是是否建设基础档案,三是是否落实主体责任制,四是企业资质是否齐全。是否对排放检测不合格车辆维修后,提供相应的维修服务质量保证。是否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是否按规定报送经营信息、备案登记信息和车辆维修信息。
八、驾培行业
(一)检查主体
区交通局
(二)检查对象范围和基数
全区共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2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区交通局在市交通委指导下,每月对辖区内驾培行业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检查),抽查检查对象数量2家,抽取比例为100%,抽查频次为12次/年。
(四)检查项目
一是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是是否建设基础档案,三是是否落实主体责任制,四是企业资质是否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