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民政局关于准予北京怀柔东方金子塔学科培训学校住所变更登记的决定——怀民民许准变字〔2023〕2号
日期:2023-02-20 15:22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
怀民民许准变字〔2023〕2号
北京怀柔东方金子塔学科培训学校:
你单位2023年2月15日提出住所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住所变更为: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15号201室。
决定日期: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