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民政局关于准予北京怀柔雁栖湖爱乐青少年国际音乐交流中心成立登记的决定——怀民民许准登字〔2023〕3号

日期:2023-09-04 09:04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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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民民许准登字〔2023〕3号

北京怀柔雁栖湖爱乐青少年国际音乐交流中心:

  你(们)2023年9月1日提交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准予成立登记,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及其副本。请依照法律法规和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并于每年5月31日以前接受年度检查。

  许可决定日期: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


责任编辑:王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