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民民许准登字〔2023〕3号
北京怀柔雁栖湖爱乐青少年国际音乐交流中心:
你(们)2023年9月1日提交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准予成立登记,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及其副本。请依照法律法规和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并于每年5月31日以前接受年度检查。
许可决定日期: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
责任编辑:王隆
怀民民许准登字〔2023〕3号
北京怀柔雁栖湖爱乐青少年国际音乐交流中心:
你(们)2023年9月1日提交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准予成立登记,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及其副本。请依照法律法规和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并于每年5月31日以前接受年度检查。
许可决定日期: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