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民政局关于准予北京市怀柔区蓝天救援队住所变更登记的决定——怀民民许准变字〔2024〕4号

日期:2024-01-29 09:45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

字号:        

怀民民许准变字〔2024〕4号

北京市怀柔区蓝天救援队:

  你单位2024年01月19日提出住所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住所变更为: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神堂峪村村委会二楼。

  许可决定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王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