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经营)检查单

日期:2022-04-30 20:43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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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经营)检查单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检查单号:
检查对象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名称

类型

组成形式

经营者

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名称

类型

法定代表人

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名称

类型

负责人姓名

住所或地址

联系方式

检查地点

检查事项、内容、方法及结果
检查事项检查子事项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标准检查结果
化妆品经营(怀柔第三版)化妆品经营者、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是否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现场检查

标准01是否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未发现
□发现

化妆品经营者、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擅自配制化妆品是否擅自配制化妆品□现场检查

标准02是否擅自配制化妆品

□未发现
□发现

经营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是否存在经营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化妆品的行为□现场检查

标准03是否存在经营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化妆品的行为

□未发现
□发现

化妆品展销会举办者未在展销会举办前向所在地县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展销会的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化妆品展销会举办者是否未在展销会举办前向所在地县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展销会的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现场检查
□其他

标准04化妆品展销会举办者是否未在展销会举办前向所在地县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展销会的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

□未发现
□发现

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未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履行审查、检查、制止、报告等管理义务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审查、检查、制止、报告等管理义务□现场检查

标准05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审查、检查、制止、报告等管理义务

□未发现
□发现

化妆品监管(共用)第二版生产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是否有注册凭证(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行为)□现场检查

标准06特殊化妆品是否有注册凭证

□未发现
□发现

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化妆品检验报告(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化妆品)□抽样检验
□现场检查

标准07检验报告

□未发现
□发现

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是否有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的行为□现场检查

标准08是否有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的行为

□未发现
□发现

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或者暂停生产、经营后拒不停止或者暂停生产、经营是否停止或者暂停经营(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或者暂停经营后拒不停止或者暂停经营)□现场检查

标准09是否停止或者暂停经营

□未发现
□发现

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是否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现场检查

标准10是否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

□未发现
□发现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化妆品标签是否符合要求(经营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现场检查

标准11标签是否符合要求(经营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化妆品)

□未发现
□发现

生产经营的化妆品的标签存在瑕疵但不影响质量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是否生产经营的化妆品的标签存在瑕疵但不影响质量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现场检查

标准12是否生产经营的化妆品的标签存在瑕疵但不影响质量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

□未发现
□发现

未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现场检查

标准13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未发现
□发现

未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贮存、运输化妆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运输化妆品□现场检查

标准14是否按照规定贮存、运输化妆品

□未发现
□发现

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开展的化妆品不良反应调查不予配合是否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开展的化妆品不良反应调查不予配合□现场检查

标准15是否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开展的化妆品不良反应调查不予配合

□未发现
□发现

未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监测、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是否未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监测、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现场检查

标准16是否未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监测、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

□未发现
□发现

化妆品生产经营者、检验机构招用、聘用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等化妆品经营者是否招用、聘用不得从事化妆品经营活动的人员从事化妆品经营□现场检查

标准17化妆品经营者是否招用、聘用不得从事化妆品经营活动的人员从事化妆品经营

□未发现
□发现

检查结论□合格     □不合格
检查人意见:




检查人执法人员:证号:记录人:
被检查人:
执法人员:证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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