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日期:2022-03-31 15:35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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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随机”检查事项工作计划


序号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对象基数抽查比例抽查周期抽查方式抽查主体
1排污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抽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2762重点污染源抽查比例为每月9%;特殊污染源抽查比例为每月5%;一般污染源抽查比例为每月2:1(执法人员数量:一般污染源数量)每月按主体随机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2排污单位环保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抽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2762重点污染源抽查比例为每月9%;特殊污染源抽查比例为每月5%;一般污染源抽查比例为每月2:1(执法人员数量:一般污染源数量)每月按主体随机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3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抽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2762重点污染源抽查比例为每月9%;特殊污染源抽查比例为每月5%;一般污染源抽查比例为每月2:1(执法人员数量:一般污染源数量)每月按主体随机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二、日常综合执法检查计划

序号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基数检查检查检查
数量方式主体
1工业VOCs专项执法1.以涉VOCs废气排放的炼油石化、化工(含有机化学品制造及医药农药)、整车制造、工业涂装(含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半导体及电子、有机聚合材料制品等行业为重点,对辖区内VOCs废气排放量≥0.1吨企业,原则上全年检查不少于1次;其他企业自行安排检查,但检查数量不应低于<0.1吨企业总数的30%;重点检查企业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安装和运行情况,督促企业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运行率和治理设施去除率。5-9月,加强对重点行业为主导的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VOCs年产生量大于5吨的企业检查。
2.对印刷企业执法全覆盖,对符合监测要求的应测尽测。
12484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2汽修行业专项执法1.对设有喷烤漆房的汽修企业,全年至少现场检查1次;重点检查喷烤漆房、调漆间等关键环节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安装和运行情况。对于未安装或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移送街道(乡镇)调查处理。
2.对处于即用状态的涂料VOCs含量进行检测,抽测家数原则上不少于汽修企业总数的10%;对汽修企业VOCs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测,抽测家数原则上不少于汽修企业总数的20%。
7025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3餐饮行业专项执法1.重点关注投诉举报较多的区域,重点解决治理设施运行不规范和保养不及时等问题;对于未安装净化器导致油烟直排、已装净化设施存在的空壳、不运行、烟道破损、清洗不及时等较容易发现且环境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加大执法力度,办理典型案例。
2.强化非甲烷总烃快速监测技术应用,对被投诉企业开展现场监测。在信访集中时间段前,督促企业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备。
3.对大型综合体、餐饮商圈、连锁餐饮企业开展“送法上门”等活动,引导企业主动加强油烟治理。
3126876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4锅炉专项执法1.对20蒸吨以上锅炉使用单位,充分运用在线监控系统开展非现场检查,发现数据超标、数据异常等问题,应开展现场检查。
2.以未开展清洁能源改造的锅炉、未开展低氮改造的燃气锅炉、曾因超标排放被查处的锅炉使用单位为重点,4-9月,重点做好常年运行锅炉执法检查和监测,检查监测不少于15家次。2022-2023年采暖季,开展采暖季锅炉执法检查和监测,检查监测不少于25家次。
3.对于排放超标的单位,开展整改复查并同步开展监测。做好锅炉使用单位清洁能源和低氮改造信息的收集整理
6040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5油气排放
专项执法
开展加油站执法检查。
1.对已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的加油站,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现场检查,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在线数据比对监测;存在在线监控系统报警、未稳定运行、数据不准确等问题的要依法处理。
2.对未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的加油站(台账内16座),每月至少开展1次现场检查,每季度至少对油气回收装置密闭性、液阻和气液比开展1次监测;重点检查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等。
3.对已安装油气处理装置的加油站(台账内6座),全年至少开展1次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监测。
4.每月对加油站密闭点位检测12座次,全年厂界监测3座次。
5.6-9月,督促加油站和储油库实施错峰装卸油,以及加油站出台措施鼓励夜间加油。开展储油库执法检查。
怀柔区储油库目前处于停业状态,不进行收发油作业,无检查检测任务。开展车用汽油清净性检查。
督促加油站开展清净性模拟法自查,并结合自查结果开展检测;全年对社会加油站所有标号车用汽油的清净性至少检测1次。
16240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6工业粉尘、工业炉窑专项执法1.加强无组织排放执法,督促企业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深化有组织排放执法,督促企业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
2.以使用燃气、燃油和燃煤的工业炉窑企业为重点,检查炉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重点加强对氮氧化物排放监测。对安装在线监控的工业炉窑,要根据在线监控情况,如发现数据超标、异常等问题,及时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5838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7ODS专项执法完成ODS备案企业现场检查;对生态环境部移交的ODS违法线索开展排查。重点核查备案登记企业的信息、ODS物质种类及使用量信息等,对备案信息与实际生产经营不符的,依法查处。对ODS产品使用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时,要检查上下游企业配额许可申领及生产经营活动备案制度落实情况,依法督促企业不得向不符合法规要求单位销售或者购买ODS物质,严厉打击违法使用CFC-11等已淘汰或禁用物质的行为。25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8“点穴式”执法每月选择辖区内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3个街道(乡镇),与属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每个街道(乡镇)每次“点穴”检查至少50个点位。重点对餐饮、汽修、干洗以及用车大户、重点道路等问题点位开展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摸排区域内“三尘”问题、散煤、“散乱污”企业、未按要求登记的涉ODS单位等影响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问题情况,将摸排线索移交街道(乡镇),或移送相关部门查处,督促、指导属地落实监管责任。全区污染源台账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重点区域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9流域执法要紧盯劣V类断面、黑臭水体、断面监测数据排名靠后或不达标的街道(乡镇),每季度开展1次流域“点穴”专项执法,全年检查任务120家次,重点检查沿河两岸的工业源、生活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小微水体等,每次检查至少30个点位,其中涉水的比例不低于60%,对发现的有关环境问题,要依据职责分工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涉水污染源、入河排口和农村小微水体等视实际情况开展检查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10入河排污口专项1.根据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成果,对规范和整治类排口进行检查,防止改扩建;对封闭关停类排口每年检查至少2次,防止死灰复燃。
2.结合流域执法和水专项执法,重点排查新增污水直排或通过雨水口排污行为,依法查处未经审批新扩建排污口
1716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11涉水重点排污单位执法对列入本年度水重点排污单位,7月底前完成执法检查任务12家次,监测12家次,重点查处水污染防治(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违反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1212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12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执法对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城镇(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0月底前完成执法检查任务3家次,监测3家次,及时查处雨季溢流、偷排,超标排放,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33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13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执法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成执法检查任务150家次,监测150家次,监测比例为100%,重点查处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149150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14地下水污染防治执法对加油站、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8月底前完成执法检查任务36家次,重点查处未采取防渗漏(未使用双层罐)等措施,未建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未进行防渗漏监测)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4536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1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执法1.对地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巡查和执法。巡查应结合群众举报线索、无人机航拍、人工巡查等方式开展,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重点检查违法排污口、建设项目等,巡查信息要及时录入移动执法系统巡查清单;执法检查应重点针对旅游、垂钓、网箱养殖和使用农药等,每月至少开展1次,怀柔区全年检查任务180家次。对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及周边,全年至少开展1次执法或巡查,重点查处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和贮存易溶、含有毒污染物源的废弃物,排放污水,堆放垃圾、粪便及其他可能污染地下饮用水水源的固体废弃物,新建贮存液体化学原料、油类或其他有毒污染物质的地下工程设施等违法行为。56180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16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污水执法对定点医疗机构、下游污水处理厂和集中隔离点等单位(场所),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帮扶指导,主要检查和指导消毒剂使用和监测记录,出水口总余氯和粪大肠菌群数达标排放,医疗废物(包括重点管控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等措施落实情况。对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9月底前完成执法检查和监测1家次,重点查处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出水口总余氯、粪大肠菌群数超标排放,医疗废物非法处置、转移等违法行为。11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17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执法对2022年度本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年检查执法1家次,重点检查隐患排查、自行监测、设备拆除是否落实土壤防治方案要求、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和报告情况、信息公开等,严厉打击土壤生态环境违法行为。11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18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执法1.对畜禽规模养殖全年至少检查4家次,重点检查环保手续是否齐全、是否落实排污许可证各项规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等情况。
2.环境污染监测频次,结合辖区畜禽养殖场(养殖区)的规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确定;夏季(6-8月)距离居民区较近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区)每月至少监测1次恶臭污染物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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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自然保护地和红线巡查检查对区域内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涵养区范围开展巡查和执法。
1.巡查应结合群众举报线索、无人机航拍、人工巡查等方式开展,重点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开矿、筑坝、修路、建设以及国家禁止的人为活动行为等造成生态破坏,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违法行为,有关线索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巡查信息要及时录入巡查清单。
2.执法检查要加强对餐饮住宿、旅游、企事业单位等污染源的检查,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达标排放情况等。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污染源全年至少应检查1遍;生态涵养区内的污染源应结合“双随机”开展检查。
3.结合市生态环境局生态处“绿盾”自然保护地问题线索,开展检查和巡查。
10132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20重点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执法10月底前,结合危险废物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安排,针对化工、制药、汽车等行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不含固体废物焚烧)及年产生危险废物10吨以上单位等全部开展检查,全区检查任务22家次,重点检查各企业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检查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的环境污染防治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处置行为。  1922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21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危险废物
执法
7月底前,对产生危险废物的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全部开展检查,规范实验室危险废物登记收集、投放、暂存、转运、贮存等行为;非寒暑假期间,对实验室外排废水进行监测,全年检查任务6家次,监测3家次,监测项目要包括pH 值、总有机碳(TOC)、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可吸附有机卤化物、可溶性固体总量等;严厉查处非法处置实验室废液和其他危险废物的行为。66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22汽修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执法11月底前,重点对三类及以下汽修单位全部开展检查,全年检查任务60家次,规范合同、管理台账和计划、转移联单、贮存场所等管理,查处违法行为;办理公安部门移交案件线索,同时,及时移交涉行政拘留和刑事案件线索5060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23固体废物集中式处置设施及废油脂处置利用单位专项执法1.对固体废物集中式处置设施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污许可按证排污情况,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情况等。
2.对生活垃圾焚烧厂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每季度开展1次执法监测(不含二噁英);6月底前,对生活垃圾焚烧厂开展1次二噁英执法监测;对其他单位全年至少开展1次执法监测,对超标企业加密监测1次。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后,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相关要求开展执法监测。
3.督促指导辖区内各焚烧发电厂做好数据信息统计与填报工作,及时检查审核飞灰处置情况,做到数据填报准确、真实、有效。对废油脂处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检查环评手续、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固体废物跨省转移情况和排污许可落实情况等。
11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24固废跨省处置利用单位检查(含危废)1.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单位全年至少检查4家次,重点对存在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行为的单位是否进行备案许可、是否进行信息公开等进行检查。
2.对有害垃圾暂存点全年至少检查1次,主要检查场所设置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贮存数量和种类、转移处置协议签订与联单填写运行等情况。
3.对涉及固废跨省转移利用的废旧物资回收站点进行摸排检查,依法查处不按规定进行信息备案公开和涉水、涉气、涉危废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54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25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检查1.根据《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年)》,对塑料制品行业开展检查,全年检查任务9家次,主要检查企业生产环节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持证排污情况等。依法查处涉嫌非法贮存、加工、利用、处置废塑料和其他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对群众举报或其他部门移交的塑料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线索,进行调查处理。
2.对其中涉气排放的企业,按照工业VOCS专项执法要求,同时开展废气排放检查和监测,并更新工业VOCS企业台账。
149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26噪声执法检查1.落实《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21-2025年)》《2022年接诉即办“每月一题”噪声扰民问题治理方案》,根据投诉举报,办理工业企业噪声、生活源噪声环境问题信访,做到“接诉即办”;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中高考时期,采取联合执法、全时执法等方式,配合公安、城管执法部门做好消夏夜市、广场舞、装修扰民等社会生活噪声和学校、考点周边的施工噪声检查,检查不少于30家次。
3.在“点穴式”执法、餐饮执法中要将排风设备噪声纳入检查内容,每年监测餐饮行业噪声不少于30家次。
全区污染源台账30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27排污许可证后执法1.对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全年至少开展1次排污许可证全面检查;对一般管理单位和登记单位,结合其他执法任务,年度内首次开展检查时,要进行排污许可证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排放口设置、执行报告提交、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情况;对于涉工业固体废物单位,要依据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 1200—2021)的要求,检查工业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管理情况;严查企业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运用《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查办典型案例,持续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执法。同时要规范填写排污许可执法检查清单,及时更新维护污染源库中排污许可单位基本情况和持证信息等。
2.对新持证企业,三个月内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许可证各要素是否齐全,企业是否按要求报送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
3.根据生态环境部对北京市开展特殊时段排污许可管理试点的工作相关要求,开展特殊时段排污许可执法检查。
4.结合日常检查,对排污许可管理部门提供的排污许可限期整改到期、许可证有效期到期的排污单位开展检查,对移交的排污许可问题线索依法进行处理。加强对企业的普法和指导帮扶。开展《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守法指南》宣贯,至少组织1次面向企业的排污许可守法培训,督促企业落实环境管理主体责任。
排污许可持证单位视实际情况开展检查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28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1.按照《北京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展正面清单修订工作,纳入符合条件的新增企业,进行公示和发布;并于9月15日前将修订的正面清单报市级备案。企业触发移出情形,应严格按办法规定将其移出正面清单。
2.正面清单企业应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污染源库,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正面清单企业被列入各类专项执法任务的,均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对正面清单开展现场检查应符合现场检查启动程序,并严格落实审批程序。
3.适时采用交流座谈、普法宣传、预警提醒等方式对企业开展指导帮扶。
16视实际情况开展检查非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29建设项目专项执法1.结合日常“双随机”,对建设项目开展抽查。
2.对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化学品制造等重点行业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执法,全年检查任务60家次。重点检查是否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环保设施“三同时”,是否符合自主环保验收法规、程序,是否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是否完成自主环保验收等。
重点行业建设项目60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30重型柴油车检查(辆次)进京口、重点道路执法。
1.按照“环保检测、公安处罚”模式,以排放超标为重点,在进京路口采取24小时或机动24小时对上路行驶的重型柴油车开展执法检查。全区全年环保人工检查重型柴油车不少于5.75万辆次(含氮氧化物排放人工检查1.5万辆次)。
2.加大对上路行驶的重型燃气车排放及污染控制装置执法检查力度;针对夜间重型车(包括柴油车、燃气车)行驶量大的特点,进京口晚10点到次日凌晨4点,重点道路晚10点到次日凌晨2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京证办证处有关区确保环保前置工作人员严格落实环保有关要求。
3.进京口、重点路段采用遥测、黑烟抓拍等设备筛选高排放重型车辅助人工检查,实现精准执法。入户执法。
1.重点对重型车(包括柴油车、燃气车)集中停放地(含混凝土搅拌站、矿山、旅游客车集散地、物流园区等)强化入户执法检查;10-12月,开展秋冬季重型车入户专项执法,重点对注册车辆20辆以上的用车大户开展执法检查。全区全年人工入户检查重型车(包括柴油车、燃气车)不少于0.6万辆次(含氮氧化物排放人工检查)。建立重型车(包括柴油车、燃气车)10辆以上的用车大户台账,督促指导用车大户制定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建立车辆信息、维护保养和车用尿素使用等台账。对有门禁系统的重点用车大户应用门禁系统或电子围栏监管模式,可采用遥测、黑烟抓拍等设备筛选高排放重型车辅助人工入户检查,实现精准执法。
2.8-9月,开展全市经营性汽油车入户专项执法。重点对出租和租赁等行业经营性汽油车开展执法检查;按市局部署开展巡游和网约出租车执法检查。
3.按照建筑垃圾综合管理要求开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查处车辆排放超标等违法行为。
重型车在用车大户台账57500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31非道路移动机械
(台次)
1.3-4月,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和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专项执法。
2.全年结合区建筑垃圾治理督导检查方案对夜间至凌晨施工的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每周至少开展2次夜查;同时,结合工地扬尘及其他日常检查,全年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人工检查不少于2.1万台次;以国Ⅲ及以下为重点开展尾气排放监测,监测量不低于任务量的50%,其中国I及以下的逢查必测。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和编码登记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按照市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要求,加强七类机械排放超标查处力度。对所有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每季度至少自行检测1遍。
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600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32检验机构现场检查检验机构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确保全年全覆盖;重点查处替车检验、干扰检验数据、使用OBD屏蔽器等违法行为。11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33非现场执法检查任务量(有效数据)加强机动车非现场执法。
1.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提交非现场执法设备的计量校准证书,保证设备的合规性。
2.每天对超标车数据按照“非现场执法证据标准规范”进行审核,并于当日向综合执法总队报送(节假日顺延)。
3.按照标准对执法设备进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提升数据有效率。
全区范围内900000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34重大活动保障执法保障空气质量。
1.严格落实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措施要求,在重大活动前一周至活动结束,加强对会场、驻地和重要交通干线等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排查整治,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精准执法、联合执法;对辖区内排放量大的污染源开展重点执法检查。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每日报送执法检查情况。
2.结合辖区实际,深化区域联防联控等措施,全力保障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重大活动保障期间,对1-10吨产废单位、产废量变化较大(变化量大于30%-40%)单位开展排查,对10吨以上产废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实验室、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等开展抽查,严厉打击非法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我区全年检查80家次。
全区污染源台账80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35空气重污染应急检查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要求,在重污染应对期间开展执法检查。根据本辖区大气污染特点,完善空气重污染期间的执法预案,预警启动时,严格按照预案开展检查。按照“一厂一策”要求检查停限产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同时,依托热点网格系统对报警区域开展排查。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每日报送执法检查情况。全区污染源台账视实际情况开展检查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36热点网格执法1.依据综合执法总队派发任务开展热点网格执法。
2.开展热点网格帮扶联合执法。(1)每月选取2个空气质量排名靠后街道(乡镇),各选取2个报警网格,联合属地开展帮扶执法,全年联合执法报警网格数不少于48个,原则上每个网格排查污染源数不少于4个。(2)热点网格帮扶任务应通过移动执法系统统一下发,任务来源统一选择“热点网格帮扶”,任务名称统一为“XX区XX月热点网格帮扶联合执法+网格编号”;每一个报警网格派发一个任务。(3)按照每月4个报警网格进行帮扶无法完成任务时,可在每月适当增加任务量,确保全年工作进度。
全区污染源台账240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37全时执法制定“全时执法”工作计划,对存在生产行为的、环境影响较大的单位开展工作日夜查、休息日检查,原则上每天至少出动1组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涉气单位(尤其是VOCs排放单位)、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车大户,以及投诉举报的热点问题地区;充分利用热点网格、信访线索等,提高问题查处率。全区污染源台账视实际情况开展检查现场检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