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世东凌云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北京世东凌云科技有限公司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编号:怀环审2022000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北京凤翔科技开发区二园11号,对厂区内现有项目进行设备升级改造,新增6套挤出生产线,本项目建成后总产能为年产汽车装饰件10万套。占地面积9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平方米。总投资829.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拟建项目运营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净化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有关污染物排放浓度、高度和速率等的各项规定。
(二)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妥善处理。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五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四、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此复。
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