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朗臣饮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北京朗臣饮料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编号:怀环审2022001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位于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北一街2号,利用车间二层现有闲置房屋建设实验室,主要建设内容为微生物检测室、理化指标检测室、定量分析室,购置相关实验设备,用于对北京朗臣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种饮料产品进行质量检验。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检测饮料样品3472批次/年,生成分析报告3472份/年。占地面积为578.76m2,建筑面积为578.76m2。总投资5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拟建项目运营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验室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须集中收集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应标准限值。
(二)生活污水、实验废水经红牛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制RO水系统产生的浓水混合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庙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污染。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妥善处理。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五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四、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此复。
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