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诺丽特恒迅包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雷诺丽特恒迅包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医药包材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编号:怀环审202300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位于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大街22号,利用已建成的厂房进行项目建设。本项目为医药包材生产制造项目,主要生产医药包材。项目所在建筑为地上2层、地下1层建筑,占地面积19493.25m2,总建筑面积10135.52m2。总投资118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建成后,预计生产塑料输液容器用组合盖3.8亿个/年,塑料输液容器接口3.8亿个/年。项目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拟建项目运营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产废气经收集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应标准限值。
(二)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京北排京怀水务有限公司(怀柔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污染。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三、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五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四、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此复。
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