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日期:2023-03-22 10:57    来源:​怀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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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检查工作,圆满完成年度行政检查任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2023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一、对退役士兵安置情况进行检查

  (一)检查主体

  怀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检查对象范围和基数

  近四年本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共36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检查比例不低于本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总数的17%,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检查。

  (四)检查项目

  执行退役军人安置任务情况、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情况。

  二、对残疾军人、烈士遗属优待义务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一)检查主体

  怀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检查对象范围和基数

  当前全区享有优待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共249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检查比例不低于检查对象总数的10%,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检查。

  (四)检查项目

  负有优待义务的单位对残疾军人、烈士遗属优待义务履行情况

  三、对优抚对象抚恤金、补助金及补贴费发放和领取情况进行检查

  (一)检查主体

  怀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检查对象范围和基数

  当前全区优待抚恤对象,共1916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检查比例不低于全区优待抚恤对象总数的20%,每月开展检查。

  (四)检查项目

  优抚对象冒领、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行为;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的行为;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行为。

  四、检查结果的应用

  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京政办发〔2021〕17号)要求,按季度在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通报、行政处罚等。


责任编辑:陈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