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职业病报告检查单

日期:2022-04-27 21:46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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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职业病报告检查单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

检查单号:

检查对象其他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
联系方式
检查地点
检查事项、内容、标准、方法及结果
检查事项检查子事项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法检查结果
一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职业病报告医疗卫生机构疑似职业病人报告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是否及时(作出诊断后15日内,事故导致急性健康损害24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1)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订)《职业病报告技术规范》(2)依据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职业病报告技术规范》第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发现疑似职业病的,应在15日内上报《疑似职业病报告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导致急性健康损害的,在24小时内上报《疑似职业病报告卡》。□实地勘验
□查阅资料
□现场询问
□查问资料,查验证照
□合格
□不合格
检查结论□合格    □不合格



检查人意见:


















检查人执法人员:证号:记录人:被检查人:
执法人员:证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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