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类检查单 | |||||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 | 检查单号: | ||||
检查对象 | 个人 | 姓名 | |||
性别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法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名称 | |||||
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
其他 | 负责人姓名/所属机构 | ||||
住所或地址 | |||||
联系方式 | |||||
检查地点 | |||||
检查事项、内容、方法及结果 | |||||
检查事项 | 检查子事项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法 | 检查标准 | 检查结果 |
工程招标投标 |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 |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是否不招标;是否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招标人与中标人是否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不一致;是否或者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是否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招标人是否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是否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招标人是否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招标人是否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招标人是否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招标人是否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或者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提供咨询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招标人是否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而自行招标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构成规避招标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是否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构成规避招标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否不遵守《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不从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是否利用技术手段对享有相同权限的市场主体提供有差别的信息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是否拒绝或者限制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免费注册并获取依法必须公开的招标投标信息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是否违规设置注册登记、投标报名等前置条件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是否故意与各类需要分离开发并符合技术规范规定的工具软件不兼容对接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是否故意对递交或者解密投标文件设置障碍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营机构是否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投标文件内容或者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信息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营机构是否协助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检查标准21 | □是 □否 | ||
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营机构是否伪造、篡改、损毁招标投标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招标代理机构是否违法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是否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是否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尚未构成犯罪和未中标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与投标人是否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是否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是否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 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是否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是否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是否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是否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招标人是否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投标人是否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是否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是否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是否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是 □否 | |||
建设单位是否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 □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 □询问被检查对象 □其他 □实地查看 | 检查标准38 | □是 □否 | ||
检查结论 | □合格 □不合格 检查人意见: | ||||
检查人 | 执法人员: | 证号: | 记录人: | 被检查人: | |
执法人员: | 证号: | ||||
备注 |
2024年12月10日,经核实此信息无误。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