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包含下列行政执法决定:
一、重大行政许可决定
(一)经过听证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二)撤回或者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
上述重大行政许可决定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
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一)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暂扣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对公民处以超过3000元的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超过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上述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并出具法制审核书面意见,并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三、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或者向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决定,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
2024年12月10日,经核实此信息无误。
责任编辑:付一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