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日期:2023-03-20 16: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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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本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经纪机构、招标人、经营性普通地下空间等主体的监管和指导,制定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一、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检查对象范围和基数

截至2023年3月15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监管范围内共有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02项,工程数量随工程开工、竣工动态变化。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主要检查方式为双随机检查、日常巡检、专项检查。全年实现所有对象100%全覆盖检查,其中采用双随机方式的检查占比不低于5%,每月检查比例约9%。

         (四)检查项目

工程质量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落实情况参建各方质量保证体系及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到岗履职情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质量通病防治施工要点的编制与落实情况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应用的专家论证情况及“十六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混凝土结构、外墙外保温、建筑外窗、土方回填、墙面抹灰和防水等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等施工质量情况施工过程控制及精细化施工水平情况,对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自检情况和施工现场工艺样板间制度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检查参建单位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审、论证、验收与执行情况临时用电、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高处作业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情况重大会议活动期间工地安全维稳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二、物业服务企业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检查对象范围和基数

      截至2023年3月15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监管范围内共有33家物业服务企业在我区提供物业服务,数量随物业合同订立、终止动态变化。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主要检查方式为双随机检查、日常巡检、专项检查。全年实现100%全覆盖检查,其中采用双随机方式的检查占比不低于10%,每月检查比例约9%。

(四)检查项目

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违规利用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的行为;是否存在公示资料不齐全行为;是否存在降低服务标准的行为;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建立、保存相关档案和资料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挪用专项维修资金行为;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对违法建设、违规出租房屋、私拉电线、占用消防通道、擅自拆改房屋承重主体结构等履职不到位行为。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检查对象范围和基数

截至2023年3月15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监管范围内共有3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我区承接项目,数量随新的开发企业完成注册、旧的开发企业申请注销动态变化。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主要检查方式为抽查,根据实际备案和市级部门要求,按照一定比例抽查,其中采用双随机方式的抽查占比不低于20%,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0%。

(四)检查项目

       开发企业在制作各类销售宣传材料时是否存在不实宣传、展示未建设内容等行为;是否存在违规销售行为;是否按照规定公示相关证件和资料;是否存在违反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分销行为;是否存在违规代收代交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行为。

四、房产经纪机构及租赁企业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检查对象范围和基数

截至2023年3月15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监管范围内共有62家在怀经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租赁企业门店,数量随企业经营情况动态变化。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主要检查方式为日常巡检、双随机检查、专项检查。全年实现100%全覆盖检查,其中采用双随机方式的检查占比不低于10%,每月检查比例约9%。

(四)检查项目

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按规定及时备案;公示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如实公示服务内容、标准、收费事项和标准等相关资料。是否按规定实名从业、从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实名从业。在互联网信息平台发布的房源信息是否真实;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住房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留存登记档案等情况。

五、经营性普通地下空间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检查对象范围和基数

截至2023年3月15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监管范围内共有27家经营性普通地下空间,数量根据备案情况动态变化。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主要检查方式为日常巡检、双随机检查、专项检查。全年实现100%全覆盖检查,其中采用双随机方式的检查占比不低于10%,每月检查比例约9%。

(四)检查项目

普通地下空间的人员是否超过核定人数的行为;出租、使用普通地下空间是否依法向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是否在普通地下室的入口处设置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普通地下室使用标志牌;是否建立防火、防汛、治安、卫生等责任制度;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责任人制定落实治安、消防、卫生、建筑等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六、招投标主体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检查对象范围和基数

根据各招投标主体实际办理备案、登记等事项的数量动态调整,变化较为频繁,以实际为准。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检查方式主要为对备案文件进行书面检查,全年实现100%全覆盖检查,根据各主体办理备案、登记等事项的时间进行检查。    

(四)检查项目

项目招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项目大小是否按照应招标范围执行、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是否有资质、是否违规操作串通投标人、是否设置排他性条款;评标委员会是否有串通投标人等其他违法行为;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其他检查对象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检查对象范围和基数

针对政策性住房申请主体、住房补贴领取主体等其他检查对象,其数量需根据业务科室办理登记、申请等服务的对象数量动态调整,变化较为频繁,以实际为准。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主要检查方式为抽查,根据实际发生数量和市级部门要求,按照一定比例抽查,其中采用双随机方式的抽查占比不低于10%,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30%。

(四)检查项目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是否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及住房补贴的行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是否存在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行为的行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是否存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行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是否存在违规出租或者不履行维修义务或改变保障房性质、用途的行为。

八、执法检查结果总结及公示

按照市区两级相关要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每季度对行政执法检查结果进行总结梳理,在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按季度公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通报、行业惩戒、行政处罚。


 


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       

 

责任编辑: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