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北房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日期:2022-03-30 09:00    来源:怀柔区北房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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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本镇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能源运行、疫情防控等领域及各行业生产生活的监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 2022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一、生活垃圾治理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北房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垃圾分类强制单位18家(含16个村,2个居住小区),食堂、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143家,以及不特定对象(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自然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30家;双随机检查,按照≥2%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北房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1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家;本项检查对象基数过少,不采取双随机形式,实施全覆盖检查。

  三、占道经营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北房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不特定对象(16个村居的主要街道、背街小巷)。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0个点位;本项检查工作按照诉求举报开展,不采取双随机形式,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联合检查。

  四、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北房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对本年度本区域内上账工地7家(随时间有所变动)、消纳场2处,及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0个点位;本项检查对象基数过少,不采取双随机形式,实施全覆盖检查;联合检查,与环保等部门12月底前开展联合执法不少于3次。

  五、园林绿化和古树名木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北房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对区域内名木古树1棵及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个点位;本项检查对象基数过少,不采取双随机形式,实施全覆盖检查。

  六、市容环境和市政设施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北房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不特定对象(16个村居的主要街道、背街小巷、无障碍设施等)。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0个点位;双随机检查,按照≥1%点位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至12月底前不少于5次。

  七、能源类运行和安全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北房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非居民燃气用户143家,供暖企业 1 家,能源管线1处,及不特定检查对象。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非居民燃气用户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30家;本项工作不采取双随机形式,全覆盖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能源管线的检查按主管部门移交案件线索进行检查。

  八、疫情防控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北房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商务楼宇1家、商超3家、餐饮108家(随时间有所变动)。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一定时段内检查数量根据疫情防控等级随时调整。

  九、控烟、除四害等卫生方面

  (一)检查主体

  北房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16个村居,食堂、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143家,其他经营商户16家,以及不特定对象(违反控烟规定的自然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3家;双随机检查,按照≥5%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十、水务和农业职权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北房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不特定检查主体(雨水收集口或管道、污泥遗撒、窨井(排水、污水管线的附属设施))。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2处;双随机检查,按照≥5%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与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检查。

  十一、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北房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机动车维修9家;提供饮食、洗浴、住宿等服务的单位118家;工业企业66家;商业服务业经营者320家。

  (二)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3处;双随机检查,按照≥1%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与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检查。

  十二、违法建设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北房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不特定对象。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2个点位;与规自委、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本项执法根据案件移交线索开展检查,不采取双随机形式。

  十三、检查结果的应用

  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要求,按季度在区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通报、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郑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