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怀柔镇人民政府2022年执法检查计划

日期:2022-03-31 10:02    来源:怀柔区怀柔镇人民政府

字号:        

 为加强对本镇域城市管理、环境秩序、能源运行、疫情防控等领域的事中监管和对各行业生产生活的监督指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2022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一、生活垃圾治理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怀柔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垃圾分类强制单位20家(含18个行政村,2个社区),餐饮服务单位134家(随时间有所变动),以及不特定对象(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自然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30家;双随机检查,按照≥2%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二、机动车停车场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怀柔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镇域内机动车停车场5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2个点位。因检查基数较少,本项执法采取全覆盖检查,不开展双随机执法。

  三、违法建设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怀柔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镇域内不特定点位。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2个点位;与规自分局、住建委等部门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本项执法根据案件移交线索开展检查,不采取双随机形式。

  四、占道经营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怀柔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镇域内18个行政村的主要街道、景区沿线及不特定对象(违反占道经营规定的自然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5个点位;不开展双随机检查,按诉求举报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与市场监管局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五、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怀柔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对本年度本镇域内登记在册的工地10家(随时间有所变动)、建筑垃圾临时处置中心1处开展执法检查。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2个点位;双随机检查,施工扬尘按照≥10%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噪声污染按照≥10%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与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

  六、园林绿化和古树名木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怀柔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对镇域内公园4家、古树名木3009棵开展执法检查。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0个点位;双随机检查,古树名木按照≥0.1%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因公园检查基数较少,本项执法采取全覆盖检查,不开展双随机执法;联合检查,根据园林部门移交案件线索开展。

  七、市容环境和市政设施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怀柔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镇域内18个行政村的主要街道、背街小巷以及不特定对象(无障碍设施等)。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5个点位;双随机检查,按照≥1%点位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八、能源类运行和安全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怀柔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非居民燃气用户129家(随时间有所变动)、燃气供应企业5家,供暖企业1家,及不特定检查对象。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非居民燃气用户及燃气供应企业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40家;本项执法涉及安全生产,采取全覆盖检查,不开展双随机执法;供暖季期间因检查基数较少,供暖企业执法采取全覆盖检查,不开展双随机执法;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九、疫情防控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怀柔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餐饮134家(随时间有所变动)。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一定时段内检查数量根据疫情防控等级随时调整。

  十、控烟、除四害等卫生方面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怀柔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三类场所193家(随时间有所变动),企事业单位14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30家;双随机检查,按照≥3%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与卫健委、安委会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十一、水务和农业职权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怀柔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镇域内涉及河道6条(雁栖河、小泉河、二道沟、怀沙河、牤牛河、怀河)、水库3座(怀柔水库、红螺镇水库、甘涧峪水库)及不特定检查主体(雨水收集口或管道、污泥遗撒、窨井(排水、污水管线的附属设施))。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个点位。因检查基数较少,本项执法采取全覆盖检查,不开展双随机执法;联合检查,与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适时开展。

  十二、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怀柔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镇域内服装干洗2家、机动车维修3家;提供饮食、洗浴、住宿等服务的单位19家;工业企业23家,以及不特定对象。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0家;双随机检查,按照≥1%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十三、检查结果的应用

  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要求,按季度在区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通报、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何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