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本镇管理、环境秩序、能源运行、疫情防控等领域的事中监管和对各行业生产生活的监督指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2022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一、生活垃圾治理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垃圾分类强制单位18个村、3个社区,食堂、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91家,以及不特定对象(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自然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20家;双随机检查,按照≥5%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二、违法建设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区域内不特定点位。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2个点位;与规自委、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本项执法根据案件移交线索开展检查,不采取双随机形式。
三、占道经营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不特定对象(庙城镇域内的主要街道、背街小巷)。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2个点位;双随机检查,按照≥1%点位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四、园林绿化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对滨河公园,及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个点位;因检查基数较少,本项执法采取全覆盖检查,不开展双随机执法;与园林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检查。
五、市容环境和市政设施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不特定对象(庙城镇域内的主要街道、背街小巷、无障碍设施等)。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2个点位;双随机检查,按照≥1%点位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六、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对本年度本区域内上账工地2家(随时间有所变动),及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家;因检查基数较少,本项执法采取全覆盖检查,不开展双随机执法;联合检查,与住建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检查。
七、能源类运行和安全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非居民燃气用户91家、燃气供应企业1家,供暖企业 1 家,及不特定检查对象。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非居民燃气用户及燃气供应企业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20家;本项执法涉及安全生产,采取全覆盖检查,不开展双随机执法;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八、疫情防控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餐饮91家(随时间有所变动)。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疫情防控执法不执行双随机检查,采取全覆盖方式,一定时段内检查数量根据疫情防控等级随时调整。
九、控烟、除四害等卫生方面执法
(一)检查主体
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餐饮91家,及不特定检查对象(违反控烟、除四害规定的自然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5个点位;双随机检查,按照≥1%点位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十、水务和农业职权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西台上水库周边,以及不特定检查对象(雨水收集口或管道、污泥遗撒、窨井(排水、污水管线的附属设施))。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水库因检查基数较少,采取全覆盖检查,不开展双随机执法;其他检查对象根据诉求举报等线索开展执法,不采取双随机形式;与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检查。
十一、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机动车维修11家;提供饮食、洗浴、住宿等服务的单位17家;工业企业30家;商业服务业经营者80家(随时间有所变动)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5家;双随机检查,按照≥1%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十二、检查结果的应用
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要求,按季度在区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通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