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雁栖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日期:2022-03-31 15:45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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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本镇管理、环境秩序、能源运行、疫情防控等领域的事中监管和对各行业生产生活的监督指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2022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一、生活垃圾治理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雁栖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垃圾分类强制单位23家(含14个行政村,9个居住小区),食堂、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209家,以及不特定对象(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自然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45家;双随机检查,按照≥2%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二、违法建设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雁栖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区域内不特定点位。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2个点位;与规自委、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本项执法根据案件移交线索开展检查,不采取双随机形式。

  三、占道经营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雁栖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不特定对象(14个行政村的主要街道、9个居住小区周边)。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20个点位;双随机检查,按照≥1%点位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四、古树名木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雁栖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对区域内名木古树11棵开展执法检查。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个点位;因检查基数较少,本项执法采取全覆盖检查,不开展双随机执法;与园林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检查。

  五、市容环境和市政设施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雁栖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不特定对象(14个行政村的主要街道、镇域内重点街道5条、无障碍设施等)。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5个点位;双随机检查,按照≥1%点位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

  六、能源类运行和安全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雁栖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非居民燃气用户209家,供暖企业1 家,及不特定检查对象。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非居民燃气用户及燃气供应企业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20家;本项执法涉及安全生产,采取全覆盖检查,不开展双随机执法;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七、疫情防控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雁栖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三类场所检查对象54家(随时间有所变动)。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疫情防控执法不执行双随机检查,采取全覆盖方式,一定时段内检查数量根据疫情防控等级随时调整。

  八、控烟、除四害等卫生方面

  (一)检查主体

  雁栖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餐饮209家(随时间有所变动)。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45家;双随机检查,按照≥2%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九、水务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雁栖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生态清洁小流域2条(北湾、神堂峪)以及不特定检查主体(雨水收集口或管道、污泥遗撒、窨井(排水、污水管线的附属设施))。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因检查基数较少,本项执法采取全覆盖检查,不开展双随机执法。与水务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检查。

  十、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雁栖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机动车维修1家;机动车美容清洗单位4家;工业企业3家;及不特定检查对象。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餐饮单位及工业企业每月检查数量不少于2家。因检查基数较少,本项执法采取全覆盖检查,不开展双随机执法。与生态环境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检查。

  十一、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雁栖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对本年度本区域内上账工地 12家(随时间有所变动)、及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 2个点位。因检查基数较少,本项执法采取全覆盖检查,不开展双随机执法。联合检查,与住建等部门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十二、机动车停车场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雁栖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3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因检查基数较少,本项执法采取全覆盖检查,不开展双随机执法。与交通、公安、旅游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检查。

  十三、非法运营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雁栖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不特定对象(S5线范各庄火车站周边200米以外)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此项工作不开展双随机执法。按照线索移交开展执法检查。与交通、公安、旅游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检查。

  十四、检查结果的应用

  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要求,按季度在区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通报、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宋春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