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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市用人(工)单位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日期:2023-08-01 15:06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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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时间

  2023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二、申请地点

  怀柔区残疾人职康中心(怀柔区青春路富乐南里5号)  

  三、申请条件

  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招用具有本市户籍,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智能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残疾人劳动力,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一)依法与残疾人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或将残疾人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支付残疾人职工不低于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2倍工资; 

  (三)按规定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按规定申报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并申报缴纳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申请方式 

  (一)网上申请。进入北京市残联官网(www.bdpf.org.cn)“北京市用人(工)单位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专题”(http://www.bdpf.org.cn/cms68/web1459/subject/n1/n1459/n2963/index.html),点击页面右侧的链接即可。 

  (二)现场申请及邮寄材料申请。 现场申请或邮寄材料申请至怀柔区青春路富乐南里5号(怀柔区残疾人职康中心二层)进行申请。

  五、申请材料 

  (一)网上申请。无需提交材料。 

  (二)现场申请。提供如下材料: 1.《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须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 2.申请招用残疾人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还应提交残疾人毕业生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经查验后退回)。

  (三)邮寄材料申请。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承诺书》; 2.《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 3.残疾人毕业生最高学历《毕业证》(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补贴标准

  (一)岗位补贴: 1.对招用残疾人在本单位连续就业不

  超过3年(含)的,每人每年按2022年12月份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享受岗位补贴。 2.对招用残疾人在本单位连续就业3年以上的,每人每年按2022年12月份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倍享受岗位补贴。 2022年12月份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北京市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人社劳发〔2021〕77号)执行,为2320元。

  (二)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工)单位招用残疾人社会

  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1号)《关于统一城乡劳动者失业保险政策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21〕8号)《关于统一202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知》(京人社保发〔2022〕3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1.招用“三类残疾人”的,按用人(工)单位2022年为残疾人职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中单位缴费部分总额的50%发放社会保险补贴。 2.招用非“三类残疾人”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企业举办的技工学校)残疾人毕业生的,按照2022年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和单位缴费比例的规定费率执行。 

  七、办理时间及咨询电话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89691863 89691865 

北京市怀柔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8月1日

责任编辑:王鑫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