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疫情防控 > 防控指南

生产经营场所关联新冠肺炎疫情密接、次密接人员时的防疫指引

日期:2022-03-07 13:25    来源: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字号:        

  (本指引由市复工复产防控办制定并解释,由市疾控中心归口并发布)

  本指引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园区、楼宇、企业等)关联密接、次密接人员时,应主动采取的适当措施,有利于及时中断可能的风险关系链、为更快流调及处置赢得时间、稳定生产经营场所正常秩序。发生确诊病例或疾控部门已介入处置的情形,遵照传染病法等法律规定和疾控部门要求处置,不适用本指引。

  一、一般原则

  在生产经营场所接报(或通知)关联疫情信息后,疾控部门介入处置前或明确不直接处置后,采取适当措施正确处置是与病毒赛跑,控制疫情传播和降低对本场所生产经营影响的关键窗口,建议把握以下原则妥善制定并采取措施:

  1.中断可能的风险关系链。生产经营场所确认关联疫情后,采取适当的人员管理措施和生产经营管理措施,暂时中断可能的风险关系延伸,防止伴随风险升级在单位内部和社会面形成新的传播链。待疾控部门评估或风险程度明确后解除或持续,疾控部门已介入的按照现场处置要求执行。

  2.为更快流调处置做准备。风险程度相对明确、有必要开展流调的情况,生产经营场所应靠前一步,提前采取包括调取相关视频、登记信息等材料,初排风险部位、接触人员、轨迹关系基本情况等措施,有助于疾控部门更快掌握流调轨迹,降低形成和延长传播链的风险。

  3.稳定好处置和生产秩序。风险程度明确前,保持处置定力,要按照疾控指导或本单位疫情防控的处置预案,内紧外松、不慌不乱、有序有力采取措施,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恐慌。风险程度明确后,避免过度处置,尽力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必要时请属地或疾控协助通报风险解除情况。

  二、措施建议

  (一)报告核实

  4.接单位员工报告已关联疫情的,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街道乡镇,下同)或同级行业主管部门,通过疾控部门核实实际情况和风险程度。

  5.接疾控部门通知已关联疫情的,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并按要求采取措施,可请属地协助。

  (二)人员管理

  6.风险人员(次密接者以上,下同)在生产经营场所的,应要求其按照疾控要求原地等待。按要求设置临时观察场所,暂时单独隔离。

  7.风险人员(指员工)已离开生产经营场所的,应要求其按照疾控要求在远离聚集场所的空间原地等待,在其他生产经营场所的应主动告知并接受安排,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滞留。

  8.风险人员在本单位的接触者,如已掌握的同部门、同会议、同就餐、同乘电梯员工,接待风险人员来访、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等,应要求其暂停工作并在场所内指定空间等待,直至风险判定明确或疾控处置。等待期间,应尽可能远离人员密集场所,不与风险人员在同空间。

  9.共同居住人有次密接者以上风险人员的,按复工复产防控要求,员工应居家办公并健康监测,避免进入生产经营场所。

  10.督促已通知开展居家医学观察的本单位人员,应第一时间向社区主动报到说明情况。

  11.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提前调取相关视频、登记、轨迹等信息,向有关人员了解在场所内活动和接触情况,为可能开展的流调或可能升级的风险,做好基础工作。

  12.对单位员工进行情况告知,注意安抚员工情绪,并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心理健康方面的沟通引导。疾控部门到达后,组织员工配合开展必要的处置工作。

  (三)环境控制

  13.对已掌握的风险人员活动空间,如办公室、柜面柜台等工作场所,会议室、接待室等驻留空间,暂停人员活动。

  14.有条件的应暂停使用风险人员可能接触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如电梯、卫生间等。

  15.确认疾控部门无需环境核酸采样后,再行开展工具清洗、垃圾清运以及终末消杀等工作。

  16.全场所立即开窗通风,使用集中空调时,各房间保持独立通风,以最大新风量运行。

  17.对可能污染的工作区域、居住房间、活动区域、车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进行终末消毒,应在疾控指导下进行。

  (四)生产经营

  18.属地和疾控有明确封闭场所明确要求的,按要求落实。无明确要求的,在风险程度明确前,应主动减少人员活动,视情况临时关闭经营场所,暂不接待外部来访人员,停止本单位会议等聚集性活动。

  19.风险程度较低的,建议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继续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五)措施解除

  20.关联疫情风险明确已采取停工、封闭管理等措施的,按照本市涉疫生产经营场所复工复产指南解除措施。

  21.经疾控评估风险较低或风险自然解除的,自行解除有关管控措施,但仍要严格落实本市疫情防控和行业疫情防控指引的各项要求。

  三、其他

  22.有关场所仍应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更新并演练本单位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做好对本单位员工的防疫要求培训。不同业态的适当措施,应遵循本行业、本业态的有关疫情防控指引。

  23.核酸检测除组织好处置过程中“应检尽检”人群外,生产经营场所为稳妥起见如扩大检测范围,可联系属地协调检测机构协助开展。

  24.生产经营场所疫情处置原则上必须由疾控部门或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开展,本指引涉及的适当措施均应以安全为第一原则,非专业人员开展有关工作时,应具备适当有效的防护条件。

责任编辑:王鑫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