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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怀柔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大病、重残等困难家庭 (2020年第二批)专项配租的选房公告

日期:2020-12-07 16:47    来源:区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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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怀柔区 2020 年“七有”“五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怀政办发〔2020〕25 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区5套公租房房源,面向我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大病、重残轮候家庭实施专项配租。结合我区实际,此次专项配租采取“快速配租”的方式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1个,可配租房源共计5套,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公租房项目可配租房源信息统计表

序号

小区名称

居室

套数

面积(约㎡)

租金标准

1

梦想家园

一居室

5

50

20元每平米每月

备注:1.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

2.按照《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对象及租金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2〕11号)相关规定: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积高于60平方米的,超出面积的租金不予补贴。

二、配租对象

2019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怀柔区本地户籍,且尚未配租配售的以下四类家庭:第一类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须持有《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第二类低收入家庭,须持有《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第三类家庭成员中有患重大疾病家庭,须持有《大病诊断书》;第四类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家庭,申请家庭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配租排序原则

具体选房顺序按照以下原则排序:

1.备案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时间相同的,按照备案编号顺序排序。 

四、选房时间

2020年12月15日上午9:30,按照备选家庭排序结果进行选房。

五、选房地点:

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41号燕怀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双阳宾馆内)一层大会议室。

图片1.png

六、选房原则

1、本次按照一居、二居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选房中可降档选房,但不可升档选房。

2、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限内持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前往指定地点按配租排序号依次选房。

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视为放弃。选房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到场,申请人有困难不能到场的,可由其共同申请人代为选房,也可由他人代为选房(须提供本人签名的委托书)。申请人本人不能到场又不能提供委托书的,不得参加选房。

五、选房顺序

(一)先由具备配租一居室资格的家庭按配租顺序号依次挑选房源中的一居室;

(二)再由具备配租二居室资格的家庭按配租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二居室。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选房家庭选定房屋后,应领取配租通知书,申请家庭凭配租通知书、身份证明与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

(二)本规则中凡涉及告知申请人的事项,如确实联系不到申请人,联系到共同申请人的,视同告知申请人。

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张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