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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不到我的献血记录?血型错了怎么办?电子无偿献血证权威答疑!

日期:2020-07-05 13:4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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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推出的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此前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上线。

  推出后,有一些网友反映查不到自己的记录,也对电子无偿献血证有一些疑问,“健康中国”邀请到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管理服务平台负责人为大家做解答——

  1.有了电子《无偿献血证》,纸质版的《无偿献血证》还是否有效?

  电子《无偿献血证》和纸质版的《无偿献血证》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2.不在同一地区献血,但已献满三次,能享受生病优先用血的福利吗?

  近年来,为了加强对献血者的关爱,很多地区提出了献血者优先用血的关爱措施。但是各地的政策不完全相同。以浙江为例,只要参加过无偿献血,无论次数多少,都能够享受同等情况下优先用血的关爱待遇。

  3.献血记录不全如何补登?登记的信息有错误如何更正?

  近年来,全国各地血站大力开展信息化工作,但由于献血者数量庞大,有可能存在献血记录不全,某些信息错误等情况,具体做法是只要提供当时的《献血证》和身份证信息,血站将立即为您补录,修正有关献血记录,5个工作日左右即可在电子献血证系统中查到相关记录。

  4.在其他份的献血证,回户籍地能否进行用血减免?

  血费减免政策与户籍没有关系,而是取决于您献血所在地的具体政策。从2019年起国家卫生健康委积极推进域内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用血费用出院直接减免。由于各地财政支付标准不同,尚未实现全国范围的直接减免。

  5.以前发的无偿献血证能够补录到电子献血证中去吗?

  可以。

  需要补录信息的献血者,请联系当时献血的血站,按照其指定的方式提供《无偿献血证》和身份证信息。

  如遇到困难,也可致电设在我中心的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管理服务平台服务电话(0571-96614),我们会协助献血者联系有关血站,解决补录问题。

  6.献血之后献血者亲属用血减免,是否有期限条件?

  《献血法》中明确规定:“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因此,各地用血减免政策不完全一致,具体减免政策请咨询当地血站。

  7.什么样的人可以无偿献血?残疾人、哺乳期的妈妈可以献血吗?

  关于无偿献血的条件,《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中有详细的规定。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60周岁。地方法规有规定的,按照地方法规执行。

  另外,无偿献血首先是要保证献血者的健康。不影响功能的轻度残疾人可以献血;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不能献血。

  8.献血需要注意什么?

  献血前要保证充足睡眠;清淡饮食,切忌空腹;献前一餐不要吃肥肉、油条、拌面等高脂食品及牛奶、豆浆、鸡蛋等高蛋白食物;要了解献血的常识,消除紧张情绪。

  献血中要保持情绪稳定,避免紧张;配合工作人员;拳头有节奏地握紧放松。

  献血后穿刺点敷料应保留至少4小时补充水分,避免饮酒,保证充足的睡眠;献血后24小时内不做剧烈运动、高空作业和过度疲劳。如果存在献血前没有如实告知的可能影响血液安全的高危行为,或者献血后感觉明显不适或异常,及时联系血站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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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