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结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京教基〔2008〕26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基二〔2014〕4号)等关于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怀接受义务教育相关工作要求,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制定了《怀柔区进一步做好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怀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jywxjk02@bjhr.gov.cn 。
2.通讯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湖光南街2号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小教科(请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621036(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4.传真:010-69624340。
附件1:《怀柔区进一步做好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怀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2:《怀柔区进一步做好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怀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韩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