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精准资助,进一步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实现精准资助,结合《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教财〔2020〕7号)和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20〕22号)文件精神,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制定了《怀柔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至2月2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jywcwk01@bjhr.gov.cn 。
2.通讯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湖光南街2号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财务科(请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621040(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4.传真:010-69624340。
附件1.《怀柔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2.《怀柔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2月22日
责任编辑:韩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