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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2月规模以上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日期:2019-02-15 08:31    来源: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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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单位数(个)

收入合计(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

2018年1-12

同比增长(%)

2018年1-12

同比增长(%)

2018年1-12

同比增长(%)

合    计

349

4168957

2.6

233013

-7.6

41988

4.4

按门类分组

  批发和零售业

71

1034869

7.7

9900

-58.4

3518

4.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9

269267

-1.8

4601

-4.9

3046

5.4

  住宿和餐饮业

43

82226

7.1

-20844

0.0

3291

-0.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

328434

33.4

43489

6.8

1013

16.4

  金融业

52

327606

14.2

123785

16.7

1858

11.9

  房地产业

16

281972

-45.4

-25739

0.0

6082

-9.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4

385410

30.5

-12188

0.0

5417

47.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8

78524

-44.2

-11747

0.0

2985

0.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

347873

8.8

5005

12.9

3232

1.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7

35038

21.0

-2878

0.0

530

-5.5

  教  

43

194446

23.6

7338

90.9

5479

0.7

  卫生和社会工作

18

254217

16.1

6

84.8

3773

3.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9

549078

1.8

112286

22.8

1764

-6.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

  其中:内资

335

3781453

2.0

190961

-5.0

38539

4.1

注:行业划分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第三产业领域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年营业收入(收入合计)1000万元(其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00 万元及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指规模以上法人单位;规模以上金融业和重点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或年末从业人员人员50人及以上的第三产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所有符合统计范围的单位按照《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金融业统计报表制度》、《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制度》、《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收入合计:指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包括企业的营业收入和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合计。企业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事业单位收入合计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合计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没有利润总额。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在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包括在岗职工、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季度或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

责任编辑:区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