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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9月规模以上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日期:2020-11-20 11:07    来源: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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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9月

项    目

单位数(个)

收入合计(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

2020年1-9月

同比增长(%)

2020年1-9月

同比增长(%)

2020年1-9月

同比增长(%)

合    计

570

3509724.8

-13.3

77222.5

-59.0

52038

-7.5

按门类分组








  批发和零售业

189

1415257.9

-0.8

19568.7

-22.3

4697

-8.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5

193011.6

-3.4

5460.6

-5.8

2230

-1.5

  住宿和餐饮业

57

77641.2

-17.2

-22342.3

-

4012

-32.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1

332144.2

17.8

1208.7

-

3919

24.6

  金融业

41

332426.3

33.1

155726.7

51.5

1976

-3.0

  房地产业

22

171223.5

32.3

-23704.1

-

4684

-1.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5

361419.4

-11.0

-32016.4

-

9058

-12.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5

79831.8

-4.2

-15993.7

-

3082

-10.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4

70484.1

-79.3

-1544.0

-

3011

-16.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1

36881.9

15.2

-1876.3

-

2936

7.9

  教  育

53

169984.0

3.2

-1052.2

-

6340

0.4

  卫生和社会工作

19

181149.4

-3.5

71.6

67.3

4080

2.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8

88269.5

-80.5

-6284.8

-

2013

-19.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








  其中:内资

551

3195792.6

-14.5

59934.6

-58.5

46231

-8.5

  注:行业划分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第三产业领域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年营业收入(收入合计)1000万元(其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00 万元及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指规模以上法人单位;规模以上金融业和重点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或年末从业人员人员50人及以上的第三产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所有符合统计范围的单位按照《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金融业统计报表制度》、《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制度》、《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收入合计:指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包括企业的营业收入和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合计。企业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事业单位收入合计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合计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没有利润总额。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在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包括在岗职工、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季度或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


责任编辑:王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