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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2月规模以上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日期:2021-02-22 09:37    来源: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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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2月

项    目

单位数(个)

收入合计(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

2020年1-12月

同比增长(%)

2020年1-12月

同比增长(%)

2020年1-12月

同比增长(%)

合    计

570

5221308.1

-9.4

126930.9

-32.4

52098

-8.6

按门类分组








  批发和零售业

190

2149999.0

3.8

36270.1

-8.6

4997

-9.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5

273515.3

1.0

9276.6

-0.5

2177

-4.1

  住宿和餐饮业

57

118592.3

-8.4

-40176.2

-

3976

-31.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1

503508.6

3.3

23096.4

-46.2

3974

17.0

  金融业

40

438883.4

25.1

178278.7

22.5

1852

-8.9

  房地产业

22

277728.5

10.1

-26252.6

-

4710

-1.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5

490574.7

-13.6

-8430.6

-

9042

-14.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5

120888.5

-1.1

-28593.5

-

3127

-7.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4

91270.5

-75.1

-1881.7

-

2621

-27.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1

61558.7

16.1

-1018.1

-

3186

13.9

  教  育

53

246941.0

3.0

-275.9

-

6350

0.2

  卫生和社会工作

19

262157.6

0.3

284.5

29.6

4100

2.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8

185690.0

-68.5

-13646.8

-

1986

-18.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








  其中:内资

551

4760306.1

-10.2

66296.0

-60.6

46226

-9.5

  注:行业划分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第三产业领域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年营业收入(收入合计)1000万元(其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00 万元及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指规模以上法人单位;规模以上金融业和重点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或年末从业人员人员50人及以上的第三产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所有符合统计范围的单位按照《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金融业统计报表制度》、《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制度》、《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收入合计:指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包括企业的营业收入和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合计。企业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事业单位收入合计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合计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没有利润总额。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在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包括在岗职工、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季度或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


责任编辑:王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