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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9月规模以上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日期:2021-11-19 08:59    来源: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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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9月

项    目

单位数(个)

收入合计(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

2021年1-9月

同比增长(%)

2021年1-9月

同比增长(%)

2021年1-9月

同比增长(%)

合    计

523

4903774.7

21.7

221619.2

72.6

56304

-1.7

按门类分组








  批发和零售业

193

2001268.6

14.0

17291.6

-17.7

5727

6.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4

209829.2

7.1

1186.3

-80.9

1963

-1.6

  住宿和餐饮业

45

108595.9

46.9

-12770.8

-

3644

-8.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1

581771.8

49.2

-90038.1

-

4331

10.5

  金融业

34

399545.9

20.4

211959.2

35.9

1434

-26.6

  房地产业

24

274251.9

49.5

39461.6

940.4

4456

2.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8

389510.1

8.5

-10311

-

8542

-4.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6

159075.6

-3.9

46675.4

-

8775

-10.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6

86317.8

10.8

133.8

-

3255

14.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

61208.6

74.5

-2918.9

-

2981

1.8

  教  

43

164392.0

11.2

-1437.7

-

5244

-0.7

  卫生和社会工作

19

204958.8

12.9

648.4

805.6

4220

3.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0

263048.5

100.7

21739.4

188.9

1732

-9.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








  其中:内资

506

4477963.8

20.5

197777.7

76.1

50594

-1.8 

  注:行业划分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第三产业领域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年营业收入(收入合计)1000万元(其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500 万元及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指限额以上法人单位;规模以上金融业和重点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的第三产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所有符合统计范围的单位按照《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金融业统计报表制度》、《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制度》、《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收入合计:指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包括企业的营业收入和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合计。企业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事业单位收入合计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合计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在报告期内(年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按“谁用工,谁统计”的原则实施统计,包括参加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式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季度或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

责任编辑:王鑫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