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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9月规模以上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日期:2023-11-22 10:03    来源: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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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9月

项    目

单位数(个)

收入合计(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2023年1-9

同比增长(%)

2023年1-9

同比增长(%)

合    计

583

6638996.5

-3.8

338964.1

8.8

按门类分组






  批发和零售业

224

2765371.0

-7.9

12225.8

-63.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

196899.4

21.7

-1131.3

  住宿和餐饮业

48

173192.6

12.4

-4605.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3

1410940.2

-0.6

152989.9

-30.9

  金融业

46

237489.0

13.4

94149.0

769.2

  房地产业

27

148984.6

-6.2

4865.6

-65.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2

416200.6

-12.1

9651.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5

202488.5

-4.2

13226.3

-58.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

80766.9

17.3

6186.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9

71315.1

14.1

8271.4

-33.3

  教  育

47

373429.9

-14.4

700.0

  卫生和社会工作

19

241313.6

11.9

8.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8

320605.1

-0.8

42426.7

127.9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






  其中:内资

559

5882080.1

-4.5

301536.0

8.5 

  注:行业划分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第三产业领域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年营业收入(收入合计)1000万元及以上(其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500 万元及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指限额以上法人单位;规模以上金融业和重点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的第三产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所有符合统计范围的单位按照《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金融业统计报表制度》、《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制度》、《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收入合计:指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包括企业的营业收入和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合计。企业营业收入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事业单位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指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入,按照其来源分为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没有利润总额。

责任编辑:王鑫培